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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40.18%减少至38.80%。

  近日,主要由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鼎胜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1

  

  3、实际控制人2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1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2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3

  

  备注:周贤海、王小丽为夫妻关系;周贤海和王小丽为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周怡雯为周贤海、王小丽女儿;周怡雯、王诚为夫妻关系;王天中为王小丽哥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于2024年10月19日不幸因病逝世,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相关事项正在办理中,公司将在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相关情况。股份变动比例按照公司2025年3月12日总股本为902,708,633股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2年3月23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3,180,7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2)2022年7月6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600,000股,其中王诚持股数量由0股增至330,000股,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由194,374,800股增加至194,704,800股。

  (3)公司以2023年6月5日总股本490,553,034股为基数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8股,共计转增392,442,427股(实施权益分派不影响持股比例)。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由138,704,300股增加至249,667,740股,持股比例不变;周贤海持股数由48,424,000股增加至87,163,200股,持股比例不变;王小丽持股数由6,600,000股增加至11,880,000股,持股比例不变;周怡雯持股数由446,500股增加至803,700股,持股比例不变;王天中持股数由200,000股增加至360,000股,持股比例不变;王诚持股数由330,000股增加至594,000股,持股比例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由194,704,800股增加至350,468,640股,持股比例不变。

  (4)2023年7月14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77,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5)2024年2月27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69,77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6)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08,260股。其中王诚持股数由594,000股减少至415,800股,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7)2021年7月29日至2025年3月12日,“鼎胜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5,300,087股。截至2025年3月12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0.18%(截至2021年7月28日持股比例)降至38.80%,持股变动超过1%。

  (8)除周贤海先生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截至本公告日鼎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9,667,740股,其中质押股份为124,530,000股。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9)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根据2021年7月28日公司总股本483,640,655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根据2025年3月12日公司总股本902,708,633股计算。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导致的持股比例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2、“鼎胜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未触及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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