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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津粤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占用费追索案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2年9月,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内蒙古津粤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津粤公司”或“津粤能源”)、内蒙古恒威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威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津粤能源应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截至2015年9月14日,除已经转成股权转让款的资金占用费外,津粤能源尚欠公司6,840.936万元资金占用费。

  为保障公司利益,2015年9月14日,公司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津粤能源立即偿还公司的资金占用费6,840.936万元,并对其名下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7.9%股权进行了诉讼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经审理,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潍商初字第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津粤能源、恒威公司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6,840.9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因津粤能源逾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公司于2017年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津粤能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执行程序。截至本公告日,津粤能源欠付公司的6,840.936万元资金占用费尚未支付。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请求法院对津粤能源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7.9%股权进行评估、拍卖,以清偿债务。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内蒙古津粤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7.9%股权”项目已竞拍结束,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68,150,452.12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该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相关司法文书,成功竞拍者是否全额支付竞拍款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作为津粤能源的债权方,此次竞拍所得款项将根据(2015)潍商初字第2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公司与津粤能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法院划转至公司,但是具体金额及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执行标的拍卖成功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届时的实际案件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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