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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向全体董事以现场告知和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冰冰女士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47.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证券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 募集资金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自有资金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向全体监事以现场告知和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刘维(主任委员)、刘才、刘淑珍。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刘维(主任委员)、刘才、谷峰兰。

  上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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