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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担保对象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香港”)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上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德冠香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3月12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函》,公司为前述银行向德冠香港提供的银行授信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折合人民币5,558万元(原币为6,000万港元,按2024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算)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范围:债权人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向债务人提供的银行授信项下的所有债务,无论是实有的、或有的、到期的、未到期的,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的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港币6,000万元(包括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违约利息(包括罚息)、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付出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报关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6、担保最高金额:港币6,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8、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同比例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德冠香港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162,408万元(共同担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2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4,4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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