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07
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东方证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执行司法裁定,由债务人以股抵债而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东方证券自2018年5月1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为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49,287,360股减少至839,489,360股,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39,489,360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东方证券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东方证券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东方证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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