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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2,0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荆门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PSBC42-YYT2025031101号),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邮储银行荆门市分行自2025年3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将公司与邮储银行荆门市分行分别于2024年12月6日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42-JMKZ2024120601-02)和2025年1月21日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42-JMKZ2025012101--02)项下的债务纳入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获批担保额度合计为123,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27%;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68,657.59 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69%。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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