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汽配
股票代码:6031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沃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399号35幢15层G区15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欣鳌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399号35幢15层G区151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3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配”)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汽配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沃蕴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海沃蕴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欣鳌蕴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欣鳌蕴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上海沃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国庆同时担任欣鳌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张国庆在上海沃蕴和欣鳌蕴分别持有22.02%和13.25%的权益份额。上海沃蕴和欣鳌蕴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12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沃蕴和欣鳌蕴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上海汽配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沃蕴持有上海汽配股份20,097,679股,占上海汽配总股本的5.96%;欣鳌蕴持有上海汽配股份1,660,000股,占上海汽配总股本的0.4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沃蕴持有上海汽配股份16,701,679股,占上海汽配总股本的4.95%;欣鳌蕴持有上海汽配股份165,100股,占上海汽配总股本的0.0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8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00%
1、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综上,以上权益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由21,757,679股降至16,866,779股,比例累计减少1.4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海汽配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的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12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根据减持计划公告,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8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为: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沃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国庆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欣鳌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国庆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沃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国庆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欣鳌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国庆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沃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沃蕴”)持有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5.63%减少至4.95%,上海欣鳌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鳌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0.32%减少至0.05%。上海沃蕴和欣鳌蕴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95%减少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沃蕴与欣鳌蕴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上海沃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上海欣鳌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上海沃蕴与欣鳌蕴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沃蕴持有公司股份20,097,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欣鳌蕴持有公司股份1,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上海沃蕴及欣鳌蕴在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6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告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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