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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刘谦、云浪生、王爱华、吴佐民、李伟及独立董事徐井宏以通讯形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回避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本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为实施本激励计划委任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收款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1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0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何平以通讯形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0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26日(周三)至3月27日(周四)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25年3月2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二期

  联系人:童旭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5年3月28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10-56403335)交回本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06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柴敏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柴敏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柴敏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柴敏刚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柴敏刚,其基本情况如下:

  柴敏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国际展览公司项目经理,韬睿咨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经理、总监、全球合伙人、人力资本业务负责人,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全球合伙人、人力资本业务负责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上海恺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管理合伙人,自2020年4月起任广联达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四)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1.00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柴敏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上述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1.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征集期限: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5年3月25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3. 征集对象:截至2025年3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4.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5.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童旭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二期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电话:010-56403059

  公司传真:010-56403335

  电子邮箱:ir@glodon.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柴敏刚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柴敏刚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比例: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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