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建设永州市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两个项目装机规模共计280兆瓦。
● 投资金额:上述项目总投资额约155,666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加快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投资建设永州市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上述项目装机规模共计280兆瓦,合计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55,666万元,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本次项目投资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情况
永州市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由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新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由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乡通威渔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大唐华银常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中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安乡通威渔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9%。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各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如下所示:
备注:光伏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按直流侧容量计算。
2.各主要投资方的出资及其他义务: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资金来源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3.项目建设期: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期约为12个月、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约为16个月。
4.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所有电站建成后自持运营,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网全额消纳,经测算,各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均满足公司投资要求,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5.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所有光伏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并获取了建设指标。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上述项目建设保障当地能源供应,而且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改善公司电源结构,同时促进地方低碳经济的发展,对公司新能源转型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规推动项目开展相关工作,规避项目实施风险。项目投产后未来发电量上网有可能面临竞价风险。
控制风险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提高项目利用小时数,增加项目收益;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降低项目造价,增强项目竞争力;三是降低运维和运行成本,提升运营效益;四是通过电力市场交易、绿电碳交易市场取得足额收入。
五、备查文件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5-003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1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学东、吴利民、谭元章、荣晓杰、陈志杰、郭红、彭建刚、谢里、刘志斌、王庆文、苗世昌共11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2025版)的议案
为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更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监管机构要求,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2025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放权机制,保障公司制度的科学性和统一性,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健全相应制度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4项制度。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规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投资建设永州市新田县新圩站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乡县陈家嘴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合计装机280MW,总投资额约155666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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