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时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4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全球各类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产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和期限: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4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银行柜台交易等。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时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4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但在当前人民币贬值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具体风控措施如下: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投资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2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2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业务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15:00-17:00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参会链接为:https://eseb.cn/1myClbQUpy0。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高大鹏先生,独立董事徐焕茹先生,财务总监陈莉女士,董事会秘书章俊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25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77,637,0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4,875,279.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61,523,842.00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54,959,434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鉴于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将实施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133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当前的554,959,434股变更为554,949,301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554,949,301股,预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665,939,161.20元。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65,939,161.2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65,939,161.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22%。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65,939,161.20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437,503,185.2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1.0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16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深度聚焦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三大领域的高效融合,持续开发高度集成的智能硬件和领先的软件算法,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移动出行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
1、智能座舱
致力于构建满足未来智能化出行场景下的新人机交互关系。基于对未来用户出行场景体验的理解,依托智能交互系统、智能显示硬件、智能域控硬件、智能计算解决方案,重构出行体验,满足用户在用车场景下的个性需求,为用户提供安全舒适,轻松便利的出行体验。
2、智能驾驶
致力于提供行业领先的智能驾驶整体解决方案,产品范围涵盖智能驾驶计算系统,传感器和算法等,依托人工智能、大算力芯片、AI大模型算法、多传感器融合及V2X车路协同技术,为全球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和高效的智能驾驶服务和体验。
3、网联服务
专注于车载软件开发以及运营服务,为车厂提供或共创生态及运营、基础软件、智能进入等整体解决方案,协助车厂构建整体的车联网生态能力以及运营服务能力,提升整车用车及服务体验。
(二)经营模式
公司基于多年来在设计、开发、生产过程中的深厚积淀,结合行业和客户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打造上下游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生态圈,不断拓展自身在研发创新、客户服务、安全验证方面的综合实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创新、智能、有竞争力的汽车电子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对不同产品组合及业务开发模式的多元需求,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自2024年2月3日起,德赛集团持有且曾承诺于2024年2月2日(含)以前放弃在公司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恢复,表决权恢复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惠州市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18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熊明良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整体运营良好,关键指标达成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276.18亿元,同比上升26.06%;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亿元,同比上升29.6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熊明良、徐焕茹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4,875,279.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61,523,842.0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鉴于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将实施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133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当前的554,959,434股变更为554,949,301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554,949,301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65,939,161.20元,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等其他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项目开发建设(含设备等),其中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跨境直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业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余额内,授信融资可分多次办理及循环使用,不管发生额是多少,累计余额不超过其授信限额均视为本决议范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授信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全球各类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产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银行柜台交易。
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4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4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德赛西威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德赛西威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基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协助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上述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2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8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2、上述议案1.00、2.00、3.00、5.00、6.00、7.0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2.00、4.00、5.00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5-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3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4月8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1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17)。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今后,公司须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情况的核查,不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2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2024年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对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1,427.04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65%。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公司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1,946.68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其中,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为:(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4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9,480.36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为:(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预计获得无条件收款权时间超过一年的合同资产。
三、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4年利润总额51,427.04万元,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信用与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