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3月14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潮能源”)收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关于无法承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的工作函》,因在双方沟通过程中,中瑞诚发现所需工作量及专业胜任能力超出拟承接时的预期,鉴于中瑞诚现有人力资源和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期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中瑞诚正式向公司提出辞任申请,明确其无法承接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
一、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概述
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瑞诚《关于无法承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的工作函》,因在双方沟通过程中,中瑞诚发现所需工作量及专业胜任能力超出拟承接时的预期,鉴于中瑞诚现有人力资源和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期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中瑞诚正式向公司提出辞任申请,明确其无法承接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
二、公司应对措施
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正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将依据沟通结果尽快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一)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能否及时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存在不确定性。
(二)即使公司能依规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其能否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其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情形。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二)项规定的“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导致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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