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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众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并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为102,238,79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201,560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的80.4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37,233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的1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10,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3月2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配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10,527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锁定期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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