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3、交易工具: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4、交易场所: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5、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操作,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锂盐是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业务的重要原材料,近年来,该材料价格波动明显,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信息隔离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4、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开展的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最近一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云南裕能”)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权甫村委会碗窑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19,302.17万元,负债总额503,957.59万元,净资产为215,344.5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861,198.23万元,净利润为39,662.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贵州裕能”)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肥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04,549.72万元,负债总额为589,669.92万元,净资产为114,879.8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727,837.33万元,净利润为3,825.4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YUNENG INTERNATIONAL (SGP) INVESTMENT PTE. LTD.(简称“裕能(新加坡)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4月23日
2、注册地址:60 PAYA LEBAR ROAD, #11-53, PAYA LEBAR SQUARE, SINGAPORE 409051
3、董事:谭新乔、汪咏梅、王雅萱
4、注册资本:6,500万欧元
5、经营范围:OTHER HOLDING COMPANIES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04.03万元,负债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204.0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0.0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YUNENG INTERNATIONAL (SPAIN) NEW ENERGY BATTERY MATERIAL,S.L.(简称“裕能(西班牙)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8月7日
2、注册地址:Calle Arquitas 4, 1°Derecha, 06800, Mérida, (Badajoz), Espa?a
3、董事:谭新乔、赵士龙、汪咏梅
4、注册资本:400万欧元
5、经营范围:Fabricación de otro material y equipo eléctrico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03.84万元,负债总额为2.87万元,净资产为1,000.9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29.9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湖南裕能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为315,000万元,担保余额为156,601.39万元。
若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批通过后,以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加上本次审议的新增担保总额进行测算,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6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7.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预计2025年度及2026年1-5月期间将与关联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湘潭电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808,159.00万元,2026年1-5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26,954.70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2025年1-2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2:公司将由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碳酸锂并加工成指定型号磷酸铁锂的采购、销售按净额法核算,2024年关联采购金额不包含该部分碳酸锂采购额277,395.44万元,2024年按净额法核算抵消成本金额为273,138.95万元。
注3:公司将由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碳酸锂并加工成指定型号磷酸铁锂的采购、销售按净额法核算,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净额法收入83,440.53万元,其对应的销售额为356,579.49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将由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碳酸锂并加工成指定型号磷酸铁锂的采购、销售按净额法核算,2024年采购实际发生金额不包含该部分碳酸锂采购额277,395.44万元,2024年按净额法核算抵消成本金额为273,138.95万元。2024年采购实际发生金额如按全额法还原后交易总额为360,605.07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为-1.20%。
注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2023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其持股比例稀释至5%以下,自2024年3月起不再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预计金额、2024年已发生金额为2024年1月至2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3:公司将由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碳酸锂并加工成指定型号磷酸铁锂的采购、销售按净额法核算,2024年销售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净额法收入83,440.53万元,其对应的销售额为356,579.49万元。2024年销售实际发生金额如按全额法还原后交易总额为891,493.00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为-36.32%。
二、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 宁德时代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宁德时代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宁德时代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正常经营,具备相关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靖西湘潭电化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靖西湘潭电化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龙绍飞先生担任其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靖西湘潭电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靖西湘潭电化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正常经营,具备相关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应以2025年度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情况及保荐人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3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受公司及关联方双方业务发展、市场情况、实际需求、碳酸锂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业务发展、市场情况、实际需求、碳酸锂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湖南裕能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钟超凡、夏云峰、戴静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悠怡、何美萱
电 话:0731-58270060
传 真:0731-58270078
邮 箱:dsh@hunanyuneng.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58”;投票简称为“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说明: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准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抵押、保证、质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1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2025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公司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年(含)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含)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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