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58 公司简称:悦康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需要单独提示的重大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以高端制药为主导的、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是以研发创新为驱动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逐步建立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逐渐成为一家技术基础雄厚的、围绕产品、产能、产业链全面发展的集团化制药公司。随着研发创新的深入,也逐步成为一家极具创新成长因子的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药品研发、制造、流通销售全产业链条,具备原料、辅料、制剂全产业链的生产能力;产品适应症领域广阔,包括心脑血管、糖尿病、消化系统、抗肿瘤、抗病毒、生殖健康等多个治疗领域,聚焦慢病以及专科治疗领域;产品类型丰富,涵盖化药、中药两大类型二百多个批件;产品剂型丰富,涵盖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等多种高端剂型;制造生产能力极强,曾连续多年入选工信部医药工业百强和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现已形成中药创新药、小核酸药物、mRNA疫苗、多肽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等多头并进、深度布局的创新药研发格局。未来,公司将持续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基于对疾病机理的深入研究,以专业化、国际化和差异化思路,聚焦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和传染病等三大重点治疗领域,巩固夯实核酸药物、多肽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小分子药物和特色中药制剂这五大技术路线,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外部引进等多方式积极布局创新药研发管线,加快实现创新药研发的突破性进展,从而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原料药、辅料以及包材等物料的采购制定了一套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应部内控制度》(其中包含《供应商的选择及管理制度》、《采购付款制度》等制度)及适用于不同类型原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制度等。
公司采购部首先根据市场调研,从资质、质量、规模实力、供应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多个方面选择供应商,然后根据GMP要求,按照规定流程,通过资质审核、样品确认、现场审计、质量稳定性考察、注册备案等程序确定合格供应商。
采购模式分为:(1)非招标的磋商采购:采用询价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招投标采购。
采购的工作方式:(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申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事宜;(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或使用量较大宗物品,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货有保障、信誉好的生产厂家,议定长期订购优惠的价格签订合同,然后按公司需要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生产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执行,制剂和原料药生产车间均取得新版GMP证书。公司按GMP要求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了独立的生产、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制定了覆盖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生产质量保证措施,涵盖研发、生产、物料、设备、人员、仓储、质量管理及控制、产品储藏及发运等全链条,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销售模式
(1)制剂产品的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体规划、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等政策性文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畴,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司按照国家及各省市方案要求参与各地区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产品中选之后,公司采用推广经销商和配送经销商模式开展销售工作。
公司与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商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即转移至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至医疗机构及零售终端。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终端以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店为主。
根据经销商是否具有市场推广能力,公司的经销商可分为两种类型:
①推广经销商
推广经销商既要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也要承担市场推广职能。公司对经销商的资质、经营能力、市场推广能力、终端渠道资源、市场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及评价,筛选合适的经销商负责特定区域的产品推广、销售及配送。
在与推广经销商合作的模式下,公司为推广经销商提供市场推广策划和销售支持,市场推广活动和销售配送活动主要由经销商负责具体实施。
对于推广经销商,公司的销售定价模式为在成本基础上加入合理的利润空间并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形成销售价格。
②配送经销商
配送经销商仅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不承担市场推广职能。在与配送经销商合作的模式下,配送经销商不承担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等工作,转为由公司负责统筹、规划产品的市场推广,并自行或委托专业的市场推广服务企业负责推广活动的具体执行。公司一般选择优质的大中型医药商业公司作为配送经销商,由其向医院进行药品配送。
对于配送经销商,公司的销售定价模式主要为各省份中标价格扣除配送费用。
公司经销商均已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了药品经营资质。
(2)化学原料药的销售模式
公司化学原料药的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向化学药制剂制造商销售。
化学原料药的市场开拓主要通过主动寻找潜在化学药制剂制造商客户并进行磋商,同时公司也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原料药展会、网络平台等方式,拓展客户来源,增加原料药产品销售渠道。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医药制造业(C27)”。
医药制造作为国计民生的关键产业,在“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占据重要位置,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核心保障。2024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医药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整体收入和利润受到挤压,医药制造行业面临巨大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亿元,同比持平,低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2.1个百分点;发生营业成本14,729.6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润总额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同比下降3.3%。
随着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法规提高生产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推行带量采购、实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提高对公立医院采购药品的疗效标准,医药行业面临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规范化程度低、研究能力弱、资金实力差、污染严重的企业经营压力与日俱增,将面临转型、寻求龙头企业并购或遭到市场淘汰,而具备较强仿制药与创新药研发能力、出色销售能力及卓越产品质量优势的企业,则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未来行业内企业整合的速度有望加快,行业集中度也将随之提高。
医药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以及人才密集型行业,其对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鉴于药品与公共安全息息相关,制药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使得该行业呈现出较高的规模经济特征,且受监管政策的影响颇为显著;其二,制药技术不仅具有高度的复杂性,而且可保护性强,这就导致了研发投入居高不下,投资周期漫长,进而使得行业的进入门槛也随之提高;其三,药品市场拥有庞大的规模,且增长态势稳定,同时需求弹性较低。
总体来看,医药制造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整体供求状况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与流通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医药领军企业,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化药、中药创新药以及创新生物药等多个领域。公司具备强大的研究开发及生产能力,能够开发小分子药物、中药创新药、核酸药物、多肽药物以及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等多种药物类型。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公司连续多年荣获工信部医药工业百强和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的殊荣,入榜《2024年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排行榜TOP100》并荣登《2024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第六名。此外,公司的“奥美拉唑系列产品产业化与国际化的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和“化学药物晶型关键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应用”项目,分别于2015年、2016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4年,公司“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原料药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彰显了公司在医药领域的卓越成就和创新实力。
公司业务涵盖药品研发、制造、流通和销售全产业链,上市批准产品数量丰富,覆盖心脑血管、消化系统、抗感染、内分泌、抗肿瘤以及生殖健康等多个用药领域。
目前,公司组建了500余人的国际化研发团队,并已建成了以核酸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多肽药物、高端中药、高端化药、全流程AI药物研发等为核心的十一大技术平台,建立了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到商业化的全链条的研发体系,有力地支撑和保障了公司创新药和仿制药的药物研发及产业化。
相关研发平台已获评国内首个头孢药物晶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内首个“核酸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2020年经北京市推荐,“悦康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此外,公司和其子公司北京悦康科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龙药业拥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核酸药物领域首个核酸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是中国核酸产学研联盟骨干单位、浙江省核酸药物工程中心,主要从事核酸药物的研究与开发,其化学药品1类新药注射用CT102系我国首个完全自主研发的反义核酸(ASO)药物,用于原发性肝细胞癌的治疗。以天龙药业为依托,公司加快核酸创新药布局和相关技术平台的建设。公司加强了从靶点筛选与确认,序列设计,抗原设计,药效评价,CMC小试和中试,临床试验到注册申报的全链条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核酸药为基础的靶点发现平台、高通量筛选平台、工艺开发及规模化制备平台和分析质控平台的技术水平,推动研发管线的进展。此外,公司还在AI靶点发现、序列优化设计、LNP递送、GalNAc递送、TLP递送、肝外靶向递送、核苷单体修饰、共加帽等核酸药物底层关键技术上进行了系统深度布局,并获得了一系列关键技术的专利授权,突破国外卡脖子技术,相关成果已应用于公司多款mRNA疫苗和小核酸管线中。
以广谱抗冠状病毒膜融合抑制剂多肽药物(YKYY017)的开发为契机,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多肽药物研发队伍,建立了多肽创新药开发平台。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搭建了细胞与基因治疗创新平台,聚焦于实体瘤免疫细胞产品的研发工作;在研发区域设置上,全面涵盖了研发、生产、质控等关键环节。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外少有的同时具备mRNA疫苗、小核酸药物、多肽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研发能力的企业之一。
在人工智能药物开发方面,公司将AI技术与公司研发项目、平台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了全链条一站式AI药物研发平台,已搭建多个AI深度学习模型,可用于靶标发现、药物设计、药物筛选、化学合成、工艺开发及参数优化等全链条药物研发环节。公司已将AI技术用于多肽药物、阳离子脂质、肿瘤新抗原、mRNA疫苗、siRNA小核酸药物、细胞基因与治疗药物等的全新设计,以及药物活性和毒性预测。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14项AI药物算法发明专利,并成功授权10项。同时,在国际知名期刊发表了2篇AI药物算法SCI论文。目前,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先进AI算法模型可以实现药物的从头设计,其中用于治疗RSV感染的病毒膜融合抑制剂多肽药物YKYY018,已确认PCC,正在快速推进临床前研究;另有多个候选分子正处于系统实验验证阶段,有望大幅缩减药物研发周期,全面提升研发效能。
公司在国内制药行业中率先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获国家工信部授予“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称号。与此同时,公司构建了绿色制造生产体系,获评为“全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企业绿色工厂”,并牵头制定化学药制药国家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通过技术升级,公司建立了“药品全过程动态质量管理模式”,获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2024年3月,公司与华为携手开展数字化转型全面合作,借助华为在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优势,公司将在管理、研发、营销、供应链等各领域实现全面创新,全方位提升研发效率、优化生产管理、强化供应链协同、实现精准营销和个性化客户服务。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置于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之首,且首次提到“创新药”。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占据关键地位,而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部分以及未来产业的重点布局领域,其发展潜力不可限量,是厚植“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
(1)新技术发展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提出,在未来健康领域,加快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等前沿技术产业化。细胞与基因治疗作为新兴治疗手段,发展前景广阔,有望引领未来医疗手段革新。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提到研究组建人工智能(AI)、医用机器人等前沿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组织,人工智能在药物研发、医疗影像诊断等方面作用凸显,可提高研发效率和诊断准确性。同时,脑机接口技术也在不断突破,《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研制易用安全的脑机接口产品并鼓励在医疗康复领域应用,为相关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提供了新途径。此外,推动5G/6G、元宇宙等技术赋能新型医疗服务,研发融合数字孪生、脑机交互等先进技术的高端医疗装备和健康用品也成为未来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这些新技术的发展将为生物医药行业带来重大变革,推动行业向更高水平迈进。
(2)新产业发展情况。
2024年,国内医药行业步入蓬勃发展的黄金期,诸多推动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接连落地。一方面,在前端发力,如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另一方面,于后端助力,如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多元拓展支付渠道,强化对创新医药企业的投融资扶持力度等。全方位政策利好如同源头活水,持续赋能创新药企业,加速医药健康产业革新步伐,催生新质生产力,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急切需求。与此同时,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随着技术与临床应用的拓展而迅速发展,在生物技术领域,我国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北京)、中国(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试点。此外,脑机接口技术的发展催生了脑机接口产业,吸引大量风险资本投融资。未来随着技术突破和应用场景拓展,有望实现大规模产业化,为医疗、康复、人机交互等领域带来深刻变革。
(3)新业态发展情况。
2024年,生物医药行业的新业态不断涌现。AI辅助制药通过技术加速新药研发进程,数字疗法成为治疗和健康管理新模式。医药合同销售外包(CSO)作为创新产业链细化的产物,发展态势良好,通过与药企等签订推广协议,提供消费者教育、产品学术推广等服务,成为 Biotech、MNC及传统药企降本增效的选择。互联网医疗持续发展,虽面临挂号、线上问诊等业务尚未形成有效商业模式及医保与线上用药连接政策未落地等问题,但在完善“互联网 +”药品供应保障服务的推动下,互联网用药有望成为盈利板块。医药电商与医药O2O也在不断创新商业模式,随着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增长,线上购药的便利性促使更多消费者选择医药电商平台。同时,可穿戴医疗设备、医疗大数据和医疗人工智能等领域也在技术创新的推动下逐步拓展应用场景,为生物医药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4)新模式发展情况。
2024年,生物医药行业的新模式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根据《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等文件,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模式持续优化,各地积极整合资源,汇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形成了协同创新的产业集群,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产学研合作模式不断深化,如通过建立联合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了创新效率和产品转化速度。另外,医药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模式也日益受到重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数字化管理和决策,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还有一些企业正探索新的国际化拓展模式,通过跨境合作、全球临床试验等,提升自身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这些新模式推动了生物医药行业迈向更高水平,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5)未来发展趋势
1)创新药正成为医药制造业的主旋律,新药研发上市速度明显加快。国家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等一系列文件,为创新药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政策大力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的原始创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出具有差异化临床优势的创新药。在审评审批方面,持续优化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极大缩短创新药的上市时间,让创新成果更快服务于患者。创新药的自主定价政策激发了企业的研发动力,使其能够在合理范围内获得相应回报。同时,医保商保多元支付体系的构建,为创新药的市场推广和患者使用提供了保障,扩大了其可及性。此外,随着人工智能(AI)与药物研发的深度融合,AI+药物研发模式正展现出强大优势,能够缩短研发周期,利用数据挖掘和算法优化等手段,在靶点发现、药物筛选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显著提高了研发成功率。这些因素相互配合,形成了推动创新药蓬勃发展的合力,不仅提升了我国医药产业的竞争力,更推动了我国医药行业从制造向创造的转变,为民众健康带来更多福祉。
2)技术创新持续推进: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将为生物医药技术创新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研究思路。组学技术、基因编辑技术等将不断发展和完善,多学科前沿技术的交叉融合将成为生物医药技术创新的重要趋势,如类器官芯片技术与活细胞成像、高通量分析技术、3D生物打印、新型生物材料、基因编辑、多组学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结合,将进一步拓展其应用边界和提高技术水平。
3)产业融合加速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将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和创新发展模式。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药物设计、靶点发现、临床试验数据分析等,提高研发效率和成功率;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生物医药数据的存储、管理和分析,为精准医疗提供支持;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生物医药产品的追溯和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4)个性化医疗成为主流:随着基因检测、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个性化医疗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主流。根据患者个体的基因信息、疾病特征、药物反应等因素,为患者提供精准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方案,将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降低医疗成本,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向精准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5)国际化竞争与合作加剧:全球生物医药市场的竞争将日益激烈,各国将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支持和投入,争夺市场份额和技术制高点。同时,国际间的合作也将不断加强,通过跨国并购、联合研发、技术转让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促进全球生物医药产业的协同创新和进步。
6)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各国政府将出台更多的政策支持措施,包括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人才培养和引进等。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强调“发展创新药关系医药产业发展,关系人民健康福祉”,提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明确了到2027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和改革举措,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方向指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情请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4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伟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工作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反映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陈可冀、程华、王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和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联董事于飞、张将、张启波、宋更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新的研发项目,有利于公司相关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最新的战略安排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7,488.4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推进、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悦康药业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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