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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786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14,997,60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0.87元,共募集资金2,399,999,995.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333,616.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7,666,379.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验字(2022)第00003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投资项目所致。

  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7月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7月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净额为238,766.64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773.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1,210.38万元,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2022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投资项目所致。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港物流”)提供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借款年利率为4.35%。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通港物流因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将于近日与通港物流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提供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至2026年3月17日,借款年利率为4.35%。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334538345H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于磊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关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纸浆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通港物流65%的股权,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港”)持有35%的股权。

  2、通港物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通港物流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通港物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龙口港持有通港物流35%的股权,考虑到龙口港持有的股权比例较低,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7%,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较小,故其未按持股比例向通港物流提供相应的借款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利益。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甲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最高额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乙方承诺将本合同项下的最高额借款用于资金周转。

  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最高额借款用途,甲方随时监督、调查乙方使用借款的情况,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第三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借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亿元整,(小写)60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合同生效期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通过时间为准。

  3.3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止,在该最高借款限额内,乙方分次借款。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金额以实际使用额度为准。

  3.4甲方及其指定的公司可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借款。

  第四条  借款综合成本

  4.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4.35%。

  4.2本合同项下最高额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5),按月(月/季)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5.1无论乙方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乙方的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该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乙方都不得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5.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借款综合成本,并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当日,一次性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将本金和借款综合成本付至甲方。乙方若提前还款,应经甲方同意,甲方按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收取乙方借款综合成本。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6.1.2依本合同及相关协议向乙方收取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借款综合成本、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1.3依本合同约定足额向乙方提供借款(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综合成本;

  6.2.2对借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有权签字人、股东(董事)成员签字及印模确认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

  6.2.3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2.4积极配合甲方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资料;

  6.2.5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所实际产生的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送达费、用于公证、鉴定、评估、拍卖、登记等事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6对甲方向其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等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否则视为乙方收悉且无异议;

  6.2.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东分红、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动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6.2.8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6.2.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6.2.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通港物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通港物流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港物流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提供60,000万元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整体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一年为通港物流已累计提供财务资助32,1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9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91,109.65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港口行业

  2024年中国港口行业总体呈现“稳中有进”态势,外贸驱动的集装箱和大宗商品运输成为增长核心。2024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约150亿吨,同比增长3.5%-4%,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00亿吨,内河港口50亿吨。2024年全国集装箱吞吐量达2.5亿TEU,同比增长4%-5%,其中沿海港口占比80%(2亿TEU),内河港口占比20%(5000万TEU)。2024年中国港口行业在吞吐量、技术创新和绿色转型方面取得显著进展,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全球经贸格局变化和国内产业升级,港口将进一步向智慧化、绿色化、国际化方向深化,巩固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枢纽地位。

  2、物流运输行业

  在2024年,物流运输行业(道路运输行业)展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物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与此同时,即时配送等新业态领域也实现了快速增长,物流行业的就业吸纳能力持续增强。

  物流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了行业的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此外,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共识,推动了新能源车辆的广泛应用和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在政策方面,政府对物流行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清洁能源行业

  2024年国际LNG市场受供需及地缘政治因素影响,整体波动稳定,但存在阶段性走高情况。上半年全球产能稳定、欧洲库存高位以及市场普遍预期2024年LNG供应将较为充足,需求增长相对缓慢,该预期使下游买家在采购时更加谨慎,持观望态度。下半年因供应端扰动及新兴市场需求增长,市场参与者预期下半年LNG供应紧张或需求会大幅增长,买家提前囤货,增加采购量,从而推动价格上涨。

  虽然 LNG 进口资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管道气资源处于供应充足状态,得益于国产LNG资源的稳定性,国内LNG市场步入了逐渐摆脱“非常规”行情的轨道。

  进入2024年后,现货到岸价格的显著下行一度引发了国内现货进口情况的恢复性增加,供应水平的提升和上游出货竞争的日趋激烈给LNG价格提供了下行契机,终端采购热情缓慢回升,供需双增的趋势得以巩固,国内LNG供应市场进入了逐步回归常态化的过程。虽下半年国际现货价格阶段性走高并持续处于高位,但国内部分接收站紧迫的窗口期资源以及充足稳定的管道气资源对LNG贸易空间压缩明显,同时低迷的行业需求加剧了中上游贸易商的竞争,国内出货均价与国际现货价格长时间脱钩,尽管年内海气供应得到了进一步恢复,但国际形势及国际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存在反复性和不确定性,接收站槽批依然很难恢复在国内LNG供应中的主导地位,目前来看,对于我国LNG市场而言,LNG液化工厂仍然是更为可靠和稳定的保障。

  4、港口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依托在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裕龙岛港区)新建设的7个生产性泊位及配套库区,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船舶停泊、货物装卸、货物仓储等港口业务服务。公司可经营的货种包括干散货、液化品、液化气体、油品和集装箱等四大类,约30个货种,其中干散货类货物主要为煤炭,液化品类货物有混合二甲苯、石油苯、裂解碳九、甲苯、甲醇、乙二醇、液氨等,液化气体货物有混合碳四、乙烯、丙烯等,油品类货物有原油、汽油、柴油、航煤等,集装箱货物有PP、PE、ABS、橡胶产品等。

  5、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货物道路运输(散货、起重吊装等)业务,目前拥有普货运输车辆170余辆。普货车队主要进行港口搬倒业务,并承接周边区域普货运输业务;罐箱车队主要在省内沿海地区进行拉运集装箱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以自有车辆短途运输和外包车辆短途、长途运输为主。

  危化品车队主要从事危化品运输业务,承运的货种主要包括液碱和LNG。其中,液碱运输车辆70余辆,是胶东地区较大的危化品运输车队,客户以山东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并长期保持密切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公司凭借自身运力优势,业务不断拓展,货源日渐丰富,货运量稳步增长;借助龙口港、屺母岛港,稳步发展港口货源,加强与东海氧化铝等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

  2024年度,公司凭借灵活的运营模式和高效的运输服务,保持了良好的经营状态。公司不断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车辆利用率,有效降低了运输成本。同时,积极拓展客户资源,与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了业务的稳定增长。

  6、清洁能源业务

  公司开展LNG贸易的液源包括接收站(海气)、贸易商、内地液厂,LNG消费旺季时,除了采购公司在中石化竞拍的液源指标、中海油年度合同量计划外,不足部分从其他LNG贸易商、液厂购买,以满足公司客户需求。当客户对LNG需求较少时,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需求量向合适资源方报送LNG采购计划,富余运力公司对外开展LNG承运业务。

  公司LNG业务进行战略调整,实行轻资产运营模式,处置约三分之一LNG车辆。同时,对LNG运贸业务进行结构调整,大幅减少运贸一体业务,向承运业务转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223.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69%;营业成本172,23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45%;净利润15,38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0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9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董事报酬不超过18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后)。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不超过150万元。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仁权、李华山、姜舒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公司拟向上述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因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宋之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董事会办公室各项工作及证券部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与规范化运作,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

  因宋之文先生工作调整,其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崔裕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崔裕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宋之文、崔裕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及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宋之文:男,汉族,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12年02月任职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2012年02月至2016年03月任龙口市南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主管,2016年03月至2021年10月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崔裕昌:男,汉族,中国国籍,199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就职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部,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专员,2024年3月至今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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