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为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特制定估值提升计划。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5-00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本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将围绕生产经营、现金分红、治理结构、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股东增持、长效激励机制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1、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在3.18元到7.27元之间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7.42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2、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 聚焦主营业务,拓展新兴业务
公司将充分发挥生态湿地修复领域的先发优势,积极发展水治理、矿山修复、国储林以及森林公园建设等生态治理业务,集中资源深耕长三角、黄河流域、成渝经济圈、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区域,严控项目风险,把项目资金保障、付款比例作为判断和选择项目的第一要素,优先承接财政支付能力强、回款周期明确的优质项目。
公司将紧随国家双碳政策的步伐,着力强化在碳汇领域的战略布局。依托自身行业内的资源优势,公司将抓住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机制重启的契机,助力地方政府或林权所有者实现生态资源资产化,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优质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公司将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实在的资产和经济收益的同时,还将进一步扩大自身的业务版图,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 加大收款工作力度,保障资金稳定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催收欠款工作力度,成立专门的清债回款工作小组,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和协调,了解业主结算和付款的政策、流程和进度。针对账龄较长的已完工项目,实行“一项目一策”的动态管理,并展开系统性回款攻坚的系列工作。对结算不及时、付款逾期的在建项目,公司将积极和业主进行沟通协商,督促业主办理结算和支付进度款,协助业主多方面筹措资金。
(三) 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在自身稳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2024年,在兼顾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自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分红,累计分红金额约人民币3.50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现金分红,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依据《公司法》及最新的监管政策,公司将持续优化和更新内部管理制度,以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各项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公司将严格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程序,确保“三会”运作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形成权责分明、科学决策、有效制衡的治理生态。在业务经营、财务核算、人员任免、资产权属及机构设置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严格独立,杜绝不当干预,切实维护公司自主经营能力。
(五) 加强投资者沟通,强化信息披露
公司将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股东大会、定期报告、常态化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及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形成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良好互动。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情况,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会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
(六) 鼓励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将结合经营需要,加强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公司股份回购等方式,提振资本市场信心。
(七) 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将适时推出激励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将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薪酬与公司可持续发展、股东利益相结合,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并对外披露。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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