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3,976,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4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448,039,440.61元,扣除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736,709,099.58元,2024年剩余净利润711,330,341.03元可供股东分配,加以前年度实现净利润,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65,887,820.73元;2024年合并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000,775.65元,扣除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736,709,099.58元,2024年剩余净利润820,291,676.07元可供股东分配,加以前年度实现净利润,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82,579,221.64元。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4年末公司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2.39%,因此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总股本643,976,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7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817,850,566.48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占母公司报表2024年当年尚未分配净利润的114.97%,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当年尚未分配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99.70%。剩余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248,037,254.25元,剩余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064,728,655.1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54,559,666.06元,其中包括:(1)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709,099.5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完毕);(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817,850,566.4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4年度公司回购股份(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512,400股,2024年1月25日实施完毕)使用资金总金额为75,872,445.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1,630,432,111.06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7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54,559,666.06元,其中包括:(1)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709,099.5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完毕);(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817,850,566.4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3年度回购注销总额以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为依据。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
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
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