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的通知》(中市协函[2025]216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公司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育,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切实防范业务风险,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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