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21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5年3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桂旋女士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沅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物”)原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四川开物0.70%股权转让给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四川开物的控制权,也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成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规划,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四川开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91万元人民币。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22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后附附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现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二、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作为定价依据,按照公司同类采购业务的制度进行规范化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监事:杜沅锜、张桂旋、杨阳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2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规划所需。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市场化原则,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金额,具体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3DW10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飞

  注册资本:贰仟玖佰肆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5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3栋18楼180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数据处理服务;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等。

  (二)股权情况

  

  注: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水滴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开物为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四川开物股权33.3%;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四川开物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开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协议情况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人四川开物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设备、软件、服务等业务往来。交易价格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原则,按照公司同类采购业务的制度执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作为定价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对交易事项进行详细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规划所需,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按照公司同类采购业务的制度进行规范化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2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5年3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物”)原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四川开物0.70%股权转让给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四川开物的控制权,也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成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规划,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四川开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91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22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川禹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禹顶”) 参与了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圆包山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的竞拍并取得采矿权,并于2025年2月28日与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

  根据北川禹顶经营发展规划,在竞拍取得采矿权后,后续将根据经营规划开展权证办理和矿山建设等相关工作。为保障北川禹顶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经双方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北川禹顶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增资1,100万元,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057万元),北川禹顶注册资本由5,843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北川禹顶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洛阳金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向子公司增资金额合计为3,100万元(含本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23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2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北川禹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禹顶”);

  ● 增资金额: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以自有资金向北川禹顶增资人民币1,100万元,其他股东进行同比例增资;

  ●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川禹顶参与了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圆包山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的竞拍并取得采矿权,并于2025年2月28日与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

  根据北川禹顶经营发展规划,在竞拍取得采矿权后,后续将根据经营规划开展权证办理和矿山建设等相关工作。为保障北川禹顶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经双方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北川禹顶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增资1,100万元,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057万元),北川禹顶注册资本由5,843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北川禹顶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洛阳金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向子公司增资金额合计为3,100万元(含本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510726565655602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仕洪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5日

  住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望崇街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运营;旅游业务;河道采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

  

  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集团”)系北川县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从事融资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运营、旅游业务、河道采砂等相关业务。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除与四川金顶共同投资设立北川禹顶事项外,三元集团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元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川禹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6MAE65E3H1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记锋

  注册资本:伍仟捌佰肆拾叁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望崇街5号4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北川禹顶51%股权,北川禹顶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北川禹顶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北川禹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增资基本情况

  1、甲方和乙方于2024年11月21日合资组建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843万元,其中,甲方出资2,863万元,占股49%,乙方出资2,980万元,占股51%。

  2、本次增资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金额2,157万元。甲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增资1,057万元,资本金总额达到3,920万元,增资后占股49%;乙方以现金方式增资1,100万元,资本金总额达到4,080万元,增资后占股51%。

  3、本次增资不改变甲乙双方在合资公司原有股权比例及各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仍按照增资后的出资比例享有合资公司的净资产权益。

  4、合资公司在现有管理架构及股权比例下的决策机制、管理模式继续遵守原有章程及协议,不因本次增资发生调整。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时足额缴纳本次增资款项,并享有增资后合资公司所有股权对应的权益,未按时缴纳的,不得要求享有还未实际缴纳出资部分对应的权益。

  2、本次出资不改变合资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比例及各方股东的权利义务、管理方式等,甲乙双方仍按原认缴出资比例享有本次出资后的合资公司净资产权益。

  (三)违约责任

  1、如任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增资义务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资,该方应按照未按时增资金额的每日万分之 3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如任一方未能按约定出资金额完成增资,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该方应赔偿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违约方承诺增资金额的百分之

  5 。

  3、双方约定增资后股东权利义务不变,如因一方过错导致合资公司股东权利义务发生变化,该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修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方在合资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额。

  六、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川禹顶参与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圆包山冶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的竞拍并取得采矿权,后续将根据经营规划开展权证办理和矿山建设等相关工作。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可以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对北川禹顶增资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日常经营现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