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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行使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暨回购期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前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于2020年2月与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冰箱”)核心管理团队的8位自然人及中山市国资委旗下中山市民营上市公司发展专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少数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将奥马冰箱49%股权以11.27亿元转让给少数股东;同时,公司可在股权转让之工商登记完成日满36个月或48个月后的30日内发出拟回购股权的告知函以行使回购权利,并应在股权转让之工商登记完成日起的60个月内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及回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2020年3月,公司与中山市民营上市公司发展专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新受让方中山市金奥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并于2020年3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及回购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一、进展情况

  2023年3月17日,即前述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满36个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发出回购股权告知函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回购子公司奥马冰箱的49%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奥马冰箱少数股东发出拟回购目标股权的告知函(简称“回购告知函”)。同时,公司就回购可能涉及的风险进行了明确提示,“奥马冰箱少数股东的转让意愿、回购目标股权的价格等关键回购条件均尚未确定,本次回购能否签署正式协议并实施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行使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自回购告知函发出以来,公司与奥马冰箱少数股东进行了多轮沟通磋商。截至2025年3月13日,前述《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回购期限届满,公司与奥马冰箱少数股东就股权回购事项达成一致:自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TCL家电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来,公司全力支持奥马冰箱业务发展,加上奥马冰箱管理层勤勉努力,共同推动奥马冰箱经营业绩屡创新高;公司认为,目前阶段保持奥马冰箱当前股权比例安排,能够有效激励奥马冰箱管理团队,有利于实现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奥马冰箱管理层、政府及监管机构等多方共赢,因此现阶段公司决定不实施回购。

  二、不实施回购的原因

  1、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对奥马冰箱业务全力支持,推动其业绩屡创新高

  自2021年5月TCL家电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来,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奥马冰箱提供了多方面强有力支持,其中有形支持包括:(1)供应链资源支持;(2)业务资源支持;(3)银行资源支持;(4)代工订单支持等。无形支持包括:(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实业”)作为奥马冰箱的最终背书人身份,使得奥马冰箱供应商信心大增,TCL实业自身行业影响力也无形中增强了奥马冰箱在供应商中的采购议价权;(2)控股股东变更后,增强了海内外客户与奥马冰箱长期合作的信心,有效保障了长期订单稳定性;(3)共享多年的全球化运营和各专业平台管理资源和经验。这些举措有效帮助奥马冰箱业务持续增长、加速推进全球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2、保持现有股权比例,能够有效激励奥马冰箱管理团队,推动奥马冰箱业务持续增长

  公司对奥马冰箱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在现有股权比例下,奥马冰箱管理团队持有股份,实现了管理团队与上市公司利益的高度统一。既有效激发了管理团队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也为奥马冰箱管理团队发挥其专业能力提供了平台,保证了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奥马冰箱管理团队积极进取:(1)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和中高端客户,通过充分发挥中国家电行业的产业链集群优势,抓住现阶段中国家电企业在海外市场迅速拓展的时代红利机遇,实现了海外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加快冰箱产品向高端转型,加大研发技术投入,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实现盈利能力持续提升;(3)积极建设高端风冷冰箱生产基地,目前国内280万台高端风冷冰箱智能制造项目已经完成投产,已加快在东南亚选址建厂,进一步巩固其全球领先的冰箱ODM供应商市场地位。

  3、有利于实现各利益相关方共赢

  保持目前股权比例,在现阶段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抓住中国家电企业快速全球化的战略机遇,推动公司加速实现全球领先的战略目标,同时有利于奥马冰箱健康发展。(1)公司持有奥马冰箱51%股权,保持了对奥马冰箱的控制权,从根本上保障了其经营长期稳定;(2)奥马冰箱管理团队持有39%股权,有效激发了管理团队的进取心和工作热情,推动奥马冰箱业务持续增长;(3)中山市国资委旗下投资机构持有10%股权,有利于地方政府加大各方面的政府政策支持。

  目前奥马冰箱主业持续稳定、产销两旺、经营状况良好,已经连续保持八个季度销售收入两位数增长,屡破历史纪录。这既有奥马冰箱管理团队的自身努力,也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在目前阶段下,保持奥马冰箱现有股权比例,有利于实现各利益相关方共赢,有利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

  依托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强有力支持赋能以及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司对奥马冰箱未来长远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坚信奥马冰箱将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实现更加辉煌的成绩,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三、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上述公司回购期满不实施回购事项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

  1、公司主张少数股权回购权利,和回购期限届满不实施回购符合《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相关约定,不构成公司在《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违约情形。

  2、公司回购期限届满不实施少数股权回购不违反公司及相关主体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

  3、公司不存在因回购期限届满不实施回购而与少数股东发生争议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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