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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15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3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元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76,427,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459%。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0人,代表股份302,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6,124,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302,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薛元潮先生、江灵兵先生、薛雅利女士、虞晓春女士、李安先生、张根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薛元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26,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832%。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江灵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5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034%。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薛雅利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26,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76%。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虞晓春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26,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73%。

  表决结果:通过。

  1.05选举李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26,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24%。

  表决结果:通过。

  1.06选举张根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26,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5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斐先生、余景选先生、宋永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陈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39,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062%。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余景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26,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39%。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宋永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26,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3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伟强先生、宋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选举朱伟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35,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522%。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宋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26,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1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35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2%;反对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弃权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469%;反对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42%;弃权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9%。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357,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6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035%;反对6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54%;弃权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且未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34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2%;反对74,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弃权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68%;反对74,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42%;弃权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叶乃涛、汪兴龙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38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延续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年3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取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薛元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薛元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薛元潮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江灵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灵兵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余景选、张根壮、陈斐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余景选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战略与ESG委员会由江灵兵、薛元潮、陈斐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薛元潮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陈斐、薛元潮、宋永高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陈斐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宋永高、虞晓春、余景选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宋永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各委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的延续性,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年3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取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朱伟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朱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伟强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附件。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40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职工代表监事的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方春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方春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方春雷先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方春雷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任杭州余杭钱潮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2月至2002年7月,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200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主管、业务主管、外包主管、猫台BD外包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方春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方春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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