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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赵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候选人赵旋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赵旋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认为:赵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赵旋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赵旋先生简历

  赵旋先生,汉族,1988年5月份出生,毕业于波兰华沙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工程师。2013年-2018年,就职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专员;2018年-2022年,就职于粤科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副总监,2022年7月至今,就职于广州工创汇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赵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旋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大额到期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未担任过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未担任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九州一轨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日

  至2025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 625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 625室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人:林静

  联系电话:010-83682662

  (三)登记时间:2025年3月31日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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