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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0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7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余额为人民币173亿元。

  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带息负债。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现执行《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25号)有效期截止日)的任一时点,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每年年末12月31日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14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公司一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王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夏爱东、监事金久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赵虎出席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锋、刘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15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其中董事王超委托副董事长滕卫恒出席。公司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为厘清公司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修订的《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及《决策事项清单》。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补选董事李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王伟军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16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人民币7亿元,期限为71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0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7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余额为人民币160亿元。

  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带息负债。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现执行《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25号)有效期截止日)的任一时点,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每年年末12月31日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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