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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30                                                  公司简称:中国高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86,656,0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66,560.0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11.9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和不动产运营业务,同时,公司新增探索资产服务业务。

  (一)教育业务

  公司开展的教育业务包括医学领域在线职业教育业务、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

  1、 医学领域在线教育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腾教育主要从事医学在线教育业务,以医学教育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业务为主,辅以急救技能智能科普教育以及延伸品类的职业资格考证创新培训产品。英腾教育以“AI赋能教育”为宗旨,致力于通过“5G+AI”技术构建职业考试培训学习云平台,综合提供包括资格考证、职称晋升、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提升、教育装备在内的学习云平台整体解决方案。目前,英腾教育在医学职业在线教育领域,尤其是医学中、高级职称培训的细分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英腾教育积极探索创新型业务,横向覆盖多维产品矩阵。

  (1)医学职业在线教育业务

  “考试宝典”是英腾教育的核心产品,是面向C端个人用户的医学教育学习云平台。

  该产品的形式包括手机端APP、PC端应用程序及在线网站平台,所提供的在线考试培训服务涵盖医学执业、医学职称、医学三基、医师规培、继续教育、医学升学等领域。产品秉承“AI让医学考试更简单”的服务宗旨,深入培训、课程、AI题库等领域,搭建从试题辅学到高水平讲授教学的完整知识体系,提供题库、录播课、直播课、经典案例剖析等在线教育内容。“考试宝典”拥有完整丰富的产品线,覆盖培训、课程、AI题库、线上直播私教课、图书出版等领域,涵盖医学高级职称217个科目、中级职称88个科目、初级职称25个科目,同时包括职业资格类、卫生系统招聘、住院规培、医护定期考核等1,800多个科目。该产品为医学领域备考、医学职称应试群体提供从基础到进阶、紧扣重点难点的全周期备考服务,为用户提供定制化、交互化、智能化的一站式终身学习服务,为全国千万医护人员考试赋能。

  (2)创新型教育业务

  ① 刷题神器在线学习平台

  刷题神器在线学习平台是英腾教育依托C端题库产品经验与技术优势打造的创新型平台。

  该产品以智能题库为核心,横向覆盖全品类职业资格考试服务,采用“用户生产内容(UGC)与官方精品课程(PGC)”双轮驱动的运营模式,聚焦知识付费场景,专注于打造面向大学生、企业员工、事业单位等行业考试、培训的社区化生态。

  “刷题神器”围绕各类职业考试,聚合海量题库资源与精品课程,涵盖医学、财会经济、建筑工程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证自学考试领域。平台提供智能组卷、AI刷题、多维学情分析、主观题自动批改及AI防作弊等核心功能,覆盖从内容生产到考试管理的全流程。“刷题神器”在高效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学习备考、刷题解决方案外,亦是试题共创分享平台,其试题集市系统激励用户产出更多高质量原创内容,其分销机制帮助用户实现零成本推广试题内容并赚取高比例收益,实现了知识付费的良性循环生态。

  ② 急救科普教育业务

  急救科普教育业务是英腾教育的一项创新型业务。英腾教育运用AI、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面向社会基层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初中高等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共计160余个机构,提供可视化、智能化的实操硬件设备。同时,英腾教育围绕心肺复苏和海姆立克急救法建设了AI急救科普教育云平台,提供“智能教具+培训授证+教育管理数据服务”智慧急救科普解决方案,帮助提高全民急救知识、实训技能普及率。

  在产品硬件方面,英腾教育自研的心肺复苏AI技能实训机器人、海姆立克AI技能实训机器人、创伤救护AI技能实训机器人、智能心肺复苏训练机等产品,采用先进工业芯片和传感器,实时采集技能实操数据,实现设备数字化。在软件方面,前述产品采用英腾教育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算法和人机交互软件,有效实现实时、精准的急救技能实操反馈,极大提高了急救教育的培训效率;目前,累计获得发明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8项、产品商标1项,并通过RoHS环保认证,产出视频作品63项。

  ③ 医考拉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及学习终端

  医考拉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是英腾教育To B型业务。英腾教育通过该平台面向各地卫生医疗监管机构、医院、医学院校、从业人员,推出了一整套监管、培训、考核的解决方案。

  此外,英腾教育自主研发了“医考拉”作为医务人员考培学习终端,使医务人员通过PC端及APP端所搭载医学类AI智能题库、培训课件、教学视频、电子书等实现在线学习。该平台建立了系统的医务人员考核体系,使医疗机构可通过管理端实时掌握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情况,帮助医疗机构加快智慧医院建设。

  2、 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

  公司基于产业端到教育端的OBE(Outcome based Education)人才培养闭环模型,遵循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深度融合行业技术资源,搭建高校端到企业端的人才培养桥梁,与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以产业学院共建、专业共建、赋能实训、实训基地建设、课程研发等形式开展产教融合深度合作,全方位打造行业“产学研”合作新标杆,促进校企协同育人的发展。

  (1)产业学院共建与专业共建

  公司基于高校及产业端需求,围绕相关专业集群与院校合作共建“中国高科产业学院”,采取与学校共建、共管的合作模式共同培养人才。公司携手院校共建完善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和管理体系,形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产业学院。公司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实施专业核心课及实验实训课的设计与教学,并为合作院校提供包括招生协助、产业学院实训室建设、日常教学和教务管理、实验实训教学、毕业设计指导、推荐就业及就业情况跟踪等全流程服务。专业共建方面,公司委派师资入校,参与专业核心课及实验实训课设计和教学、毕业设计、就业辅导等教学活动,相关合作专业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和新媒体等。公司已与数十所院校达成了产教融合业务合作,合作院校层次涵盖双一流院校、双万院校、应用型本科以及高职高专,合作区域覆盖广东、福建、山东、四川、河南、湖南、湖北、江苏、内蒙古、黑龙江、辽宁等省份。

  (2)赋能实训教学服务

  赋能实训是公司基于OBE人才培养闭环模型打造的、用于双向对接并打通“产业端”与“院校端”技术隔阂的技能实训培养项目。公司对专业方向、技能要求等内容进行多维度分析、归纳和总结,将产业前沿技术体系、业务模型、项目案例深度匹配高等教育机构在本科、硕士教育阶段的实训需求,研发了小学期、综合实训、暑期实训等类型的高质量实训课程,并由公司培养的专业实训教师向高等院校提供师资入校或在线授课的赋能实训服务。公司凭借在优秀产业师资、创新教学模式、效果评估体系、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优势,综合运用线上智能环境开展技术实训,重点培养学生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企业级技术能力和工程能力,提升了学生在企业环境中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截至目前,公司已为16所双一流院校及本科院校提供了覆盖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赋能实训服务。

  (3)实训实验室建设

  公司精准对接产业学院多元化专业群的教学需求,根据高等院校专业教学标准、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实训教学条件,提供集合空间文化设计、实验室、实训室、双创空间、算力中心等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软硬件环境、课程体系、师资培训、教学服务等完整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形成一站式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参与建设了多个关键性的实验室,涵盖人工智能实训室、大数据实验实训室、物联网实训室、新媒体实训室、信创测试适配实验室、新媒体直播间等,有效协助各类院校实验实训水平的提高。

  (4)课程研发服务

  公司在开展上述教学服务的同时,还利用自有教学和研发团队的优势,与工信部及数所高校签订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程等专业的课程研发协议,合作开发课程资源。公司秉承产品思维,自主研发贴近产业发展前沿、适合高校专业建设的教育综合解决方案产品,有效推动产教融合生态的搭建。公司聚焦人才缺口较大的新兴领域,以信息技术领域学科为切入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安全、物联网、全媒体等专业课程,同时基于信创课程体系,推出了“信创+人工智能”、“信创+大数据”、“信创+软件开发”等特色专业方向。

  (二)不动产运营业务

  公司不动产运营业务涵盖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经营上海方正大厦9、10层及上海招商局广场16、17层房产的出租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高科”)经营深圳高科南山大厦及深圳航都大厦部分楼层的出租及物业管理业务。近年来,上述不动产出租率稳定、运行良好。

  此外,公司积极探索传统不动产运营业务的模式优化。深圳高科南山大厦位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公司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机遇,持续推进深圳高科南山大厦不动产城市更新项目,拟借助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三)资产服务业务

  为深化公司业务布局,加速业绩增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逐步开展了以特殊资产受托清收处置、困境资产处置咨询与受托债权清收为主的资产服务业务。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请参照《中国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二、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中国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8,908,796.4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065,639.97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53,956,881.99元。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86,656,0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66,560.0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11.9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5亿元人民币购买国债逆回购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日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期限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3,006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聂志强先生、张鹏先生、王进超先生、李芳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予以确认,并就2025年度执行的薪酬方案进行拟定:

  1、非独立董事薪酬: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职务薪酬。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行政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方案以其担任具体行政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为人民币14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委员均为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兰涛先生、周锟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中国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决策层、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职务薪酬。在公司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行政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方案以其担任具体行政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为人民币14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行政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构成如下:

  1、固定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级别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包含基本工资及各类补贴。

  2、业绩奖金:以个人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根据公司总体经营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其他奖金:就相关专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最终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予重复计算。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董事的,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适用期限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内有效;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内有效。

  四、其他说明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五、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审议情况

  (1)本事项经中国高科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委员均为董事,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1)本事项经中国高科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周锟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其中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兰涛先生、周锟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8日

  至202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亚男

  联系电话:010-62575346

  传真:010-62579137

  (五)登记时间:2025年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等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部分董事在公司控股股东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国际教育”)及间接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方正集团”)任职,聂志强先生、张鹏先生、王进超先生、李芳芳女士构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关联董事,前述四位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审核意见:经过我们审慎考虑,该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2024年度公司与中国平安等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4年8月更换主要办公地址,不再接受原由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服务,并与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房屋租赁合同。两家提供租赁服务的主体受同一方控制,本项的实际发生金额与前项的同一控制下不同关联方之间的预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调剂后实际发生的总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三、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预计额度内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该项实际发生额系公司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资产处置清收服务的重大关联交易,经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注册资本:182.1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2316L

  成立时间:1988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

  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平安公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总资产为115,834.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8,990.11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37.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6.65亿元。根据中国平安公开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平安总资产为125,337.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9,079.39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753.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1.82亿元。根据中国平安公开披露的2024年中期报告,中国平安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0.03%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是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6.507%;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中国平安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9.5129%。穿透来看,中国平安通过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平安为公司的关联人。

  2、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巍

  注册资本:7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B36N71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1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财务咨询;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0.03%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因此,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3、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纳齐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1571XE

  成立时间:1990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七层

  经营范围:中餐(含冷荤凉菜);销售饮料、酒;技术推广;销售电子产品、图形图像设备、财务软件、办公家俱、工艺品;经济信息咨询;对北京新奥特集团开发大楼进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的租赁;承办生产要素市场及为市场经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天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因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分散,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其穿透后的主要股东。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4、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18782822E

  成立时间:2000年1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9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日用品、服装、鞋帽、化妆品、卫生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厨房用具、日用杂货、文化用品、玩具、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食用农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企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打字、复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出租商业用房;建筑物清洁服务;洗车服务;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集中养老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颐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北京颐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穿透后的控股股东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5、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晨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19306771

  成立时间:1998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江汉区解放大道单洞路武汉国际大厦902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家政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正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因公司审慎认定北极1号信托财产范围内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方正集团掌握一定控制权的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6、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淮湘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76050088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港路5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穿透后的控股股东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7、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曜华

  注册资本:13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2706134B

  成立时间:2005年3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4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黄金等贵金属的投资、投资兴办各类实业(以上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经纪;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穿透后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安。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平安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注:以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均来自工商信息及上述关联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交易合同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各关联人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等金融服务、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资产处置清收服务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人交易保持一致,公司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与关联人公平协商后,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基于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进行业务往来,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业务和财务上的依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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