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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李慧涛先生、李志勇先生、路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股份”或“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总裁李志勇先生、副总裁路伟先生计划自2024年9月19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且不超过9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067号《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公告”)。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上述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203,600股,成交金额合计716.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总裁李志勇先生、副总裁路伟先生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1) 董事长李慧涛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

  (2) 总裁李志勇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44,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

  (3) 副总裁路伟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2、上述增持主体前次增持计划情况: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总裁李志勇先生、副总裁路伟先生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310,600股,成交金额合计878.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11月13日,上述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060、2023-089号公告。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的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总裁李志勇先生、副总裁路伟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700万元且不超过900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9月19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实施期限将顺延。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及方式:上述增持主体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总裁李志勇先生、副总裁路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203,600股,成交金额合计716.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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