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总会计师王斐先生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总经理许涛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飞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总会计师简历详见附件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史洪杰先生提出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四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增补后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仍为9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1.654元/股调整为11.385元/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证券日报》上。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5人岗位调动、1人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制性股票125,000股。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回购价格为11.385元/股;激励对象因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回购价格为11.38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若在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事项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在部分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浙商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和授信延期,并办理办理融资、银行账户和结算等相关使用授信的业务。最终授信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批复或双方签署有效的合同、协议为准,授信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并在生效后启用授信和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后办理业务,有效期为1年。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简历
陆飞先生,1978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东电工电气财务资产部主任,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会主席,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四全先生,1976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许继电源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许继柔性输电系统分公司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许继电气柔性输电系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事,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四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385元/股。公司调整回购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证券日报》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拟回购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5人岗位调动、1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11.38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和11.385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的确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三、备查文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许继电气”)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5人岗位调动、1人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5,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1.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2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4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3年5月31日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 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3-37)。
5. 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40)。
6.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 2023年7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459人,授予数量为1,068.2万股。
9.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4年8月17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0.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意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654元/股。
11.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385元/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5人岗位调动、1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6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123%。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385元/股;激励对象因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38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若在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事项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125,000股,预计支付的金额合计1,423,125.00元及利息(最终金额将以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的金额为准),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5,0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及减资程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中有5人岗位变动、1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25,0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拟回购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5人岗位调动、1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11.38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和11.385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的确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4. 监事会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5.上海上正恒泰事务所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许继电气”)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5人岗位调动、1人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证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5,000股,减少至1,018,749,30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25,000元,减少至1,018,749,309元。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3月17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统计为准,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证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 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5年3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申报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联系人:王志远
联系电话:0374-3219536
传真号码:0374-3212834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邮箱:xjec@xj.cee-group.cn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补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史洪杰先生、副总经理胡四全先生、总会计师王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史洪杰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胡四全先生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斐先生提出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胡四全先生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史洪杰先生、王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史洪杰先生、胡四全先生、王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史洪杰先生、胡四全先生、王斐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史洪杰先生提出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四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增补后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仍为9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鉴于公司原总会计师王斐先生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总经理许涛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飞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总会计师简历详见附件2)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公司2025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决议;
3.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4.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四全先生,1976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许继电源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许继柔性输电系统分公司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许继电气柔性输电系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事,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四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简历
陆飞先生,1978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东电工电气财务资产部主任,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会主席,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2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4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3年5月31日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 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3-37)。
5. 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40)。
6.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 2023年7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459人,授予数量为1,068.2万股。
9.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意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654元/股。
11.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385元/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原因
经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018,874,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6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10月24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完成。
经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018,874,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1月10日,上述利润分配已经完成。
2.调整方案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1.654-0.186-0.083=11.38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1.654元/股调整为11.385元/股,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1.385元/股。公司调整回购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5.上海上正恒泰事务所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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