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78,7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78,7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9月1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2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1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年9月26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9.50万股,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王力安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7、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2022年10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1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2年11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00万股,2022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王力安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9、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因员工离职等其他原因回购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并注销因2022年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回购除离职等原因已审议回购注销之外剩余全体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即3,577,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除上述内容调整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2、2023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王力安防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回购的合计为3,80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19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443,385,000股变更为439,577,500股。
13、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和公司2023年业绩未完全达到考核目标回购注销其余全体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50%,即1,733,750股,合计1,748,750股,回购价格为4.17元/股。
15、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王力安防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回购的合计为1,843,750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8月22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439,577,500股变更为437,733,750股。
1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激励计划首次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9月26日,因此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9月26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仍须锁定至2025年3月26日方可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8,75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3月26日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2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578,75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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