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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5-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在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会议室采取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武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永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及2020年-2023年任期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胡永胜先生简历

  胡永胜,男,汉族,1974年12月生,山西原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榆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合同管理部副部长、收费稽查部部长,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永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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