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盛银”)持有公司股份19,672,14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3.0385%;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富华”)持有公司股份7,052,9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1.0894%;浙江华睿胡庆余堂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胡庆余堂”)持有公司股份4,614,69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0.7128%;浙江华睿火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火炬”)持有公司股份3,916,08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0.6049%;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嘉银”)持有公司股份2,229,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0.3443%;诸暨华睿新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新锐”)持有公司股份480,09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0.0742%。华睿盛银、诸暨富华、华睿胡庆余堂、华睿火炬、华睿嘉银、华睿新锐为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为“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965,21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5.8640%。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因股东资金需求,股东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74,331股,占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的股份变动比例为0.0145%,持股比例由5.8640%被动稀释至5.8495%。
3、2025年3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3月18日,股东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股东未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7,965,2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49,036,700股的比例为5.8495%。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上表中 “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2024年11月28日)公司总股本647,433,100股来计算。
2、上表所列IPO前取得股份数量包含减持主体于IPO前取得的股份数量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数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 “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2024年11月28日)公司总股本647,433,100股来计算。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49,036,700股。因此该表格中的“当前持有比例”以公司当前最新总股本649,036,700股为基础计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减持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檀英”)持有公司股份30,751,78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4.7498%;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乾刚”)持有公司股份900,54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0.1391%;上海乐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乐永”)持有公司股份14,219,1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2.1962%。上海檀英、上海乾刚、上海乐永为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为“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871,44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为7.0851%。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股东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243,52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7,433,100股的比例不超过2.2%。
2、2025年3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5年3月18日,股东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3,424,331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447,113股。
股东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2,44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999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2024年11月28日)公司总股本647,433,100股来计算。
2、上表所列IPO前取得股份数量包含减持主体于IPO前取得的股份数量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数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2024年11月28日)公司总股本647,433,100股来计算。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上表中“减持比例”、“当前持有比例”是以公司当前总股本649,036,700股来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含IPO前取得的股份数量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数量,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641,145,700股计算。
2、2023年7月20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公司股本总数由641,145,700股增加至647,433,10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3、2024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公司股本总数由647,433,100股增加至649,036,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4、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9月6日期间,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67,8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990%。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的股份变动比例合计为1.0783%。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权益变动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5、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74,33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9975%。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的股份变动比例合计为1.0150%。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6、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持股比例,以上海檀英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当前持股数、公司当前总股本649,036,700股来计算。
四、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所持股份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东履行前期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元生物
股票代码:688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5幢二层E区238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1257弄11号楼1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一层B区147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1257弄11号楼1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乐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5幢二层E区240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1257弄11号楼1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及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3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檀英、上海乾刚、上海乐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为一致行动人。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檀英持有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80.SH)7.2497%股份。上海檀英、上海乾刚合计持有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HK2120)8.9533%股份。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注:此处的持股比例均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除以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已发行的总股本为计算口径。)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存续期限即将到期限与流动性资金安排需求等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存续期限即将到期限与流动性资金安排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243,528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实施。目前,该减持计划已于2025年3月18日届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需求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并公开上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52,339,300股,(含IPO前取得的股份数量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634%。其中,上海檀英持有公司股份35,087,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727%;上海乾刚持有公司股份1,02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03%;上海乐永持有公司股份16,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30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2,447,113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4.9993%。其中,上海檀英持有公司股份21,461,4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067%;上海乾刚持有公司股份773,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92%;上海乐永持有公司股份10,212,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并公开上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52,339,300股,(含IPO前取得的股份数量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634%。其中,上海檀英持有公司股份35,087,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727%;上海乾刚持有公司股份1,02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03%;上海乐永持有公司股份16,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305%。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的股份变动比例为0.0793%,稀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841%。其中,上海檀英持有公司股份35,087,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195%;上海乾刚持有公司股份1,02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87%;上海乐永持有公司股份16,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59%。
(二)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9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67,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0%。该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871,44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7.0851%股份。其中,上海檀英持有公司股份30,751,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498%;上海乾刚持有公司股份900,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91%;上海乐永持有公司股份14,219,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962%。
注:若有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2024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的股份变动比例为0.0175%。
2024年12月19日至 2025年3月1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少其所持公司股份13,424,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2,447,113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4.9993%。
注: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647,433,100股,为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前的股本总数,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649,036,700股,为公司目前股本总数。若有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明确描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乐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3月1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乐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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