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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先后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5月31日完成索菱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的重整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因索菱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及广东索菱的债权人先后向深圳中院申请对索菱股份、广东索菱进行重整,且广东索菱债权人申请将广东索菱与索菱股份的重整程序进行同步协调审理。2021年11月26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索菱股份、广东索菱重整一案。

  根据《重整计划》,以索菱股份现有总股本421,754,01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21,754,014股。转增后,索菱股份总股本增至843,508,208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转增股票180,000,000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并由投资人按照深圳中院做出的对索菱股份进行预重整决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3.06元/股的八折,即2.45元/股的价格有条件受让,合计提供441,000,000.00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部分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增股票241,754,014股用于抵偿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的债务。

  重整计划还约定了业绩对赌条款,即汤和控股承诺,在汤和控股作为重整后索菱股份主要股东以及索菱股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保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若因汤和控股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应当在索菱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二、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主要股东汤和控股承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101,463,082.78元,低于年平均净利润1.4亿元(即三年累计净利润4.2亿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根据《重整计划》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约定,索菱股份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318,536,917.22元。

  公司已与汤和控股确认,汤和控股承诺将按照约定期限,在公司年报披露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 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列报规定。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借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管理人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目前,公司陆续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送达的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涉诉材料,同时经过公司与部分投资者的积极沟通,有共计117名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的中小投资者与公司达成了调解。现将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诉讼的整体情况

  公司目前面临大量中小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深圳中院分别对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该案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应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公司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最终结果维持原判。截至目前,公司存在1,167起中小投资者关于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涉及金额合计约122,210,225.84元。其中一审判决790起,涉及金额75,564,532.8元;二审判决112起,维持原判,涉及金额18,282,564.4元;未生效判决案件140起,诉讼标的16,977,983.29元;原告撤诉8起,涉及金额477,898.85元;

  二、部分投资者诉讼的调解情况

  经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的积极沟通调解,截至目前,有117名提起诉讼未判决或已判决的中小投资者已与公司达成了调解,目前均已签署《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1,361,423.87元。

  三、投资者诉讼的清偿情况(未含调解)

  经公司审核债权申报材料并付款,截至目前,已清偿324起案件,清偿金额共29,211,561.00元。

  四、上述投资者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索赔形成的债权,经法院判决后,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和受偿方案调整和受偿。公司针对投资者诉讼在2021年度共计确认了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 74,310,073.15 元,并根据司法重整计划同时确认相关债务重组收益 20,293,336.15 元。2023年度,公司针对已判决和调解的部分与2021年度确认预计负债和重组收益的差异,补提预计负债1,117.18万元并按重组计划同时调整债务重组收益-657.74万元,对未判决部分确认预计负债662.4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度根据新增投资者诉讼判决及测算情况确认营业外支出2,376.57万元,并按重整计划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426.85万元。根据实际判决情况对2023年度确认预计负债的差异及调解情况调增营业外支出74.91万元,调增债务重组收益89.68万元。上述事项导致2024年利润减少1,934.95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成果,公司计划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5:30-16: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总裁白新平先生、独立董事李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蔡新辉先生。因工作安排,上述参加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参会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5:30-16:30登录网络平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提问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2:00 前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网址:https://company.cnstock.com/wtzj/002766)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聚焦

  结合行业发展市场洞察及对应价值链分析定位,公司聚焦以汽车智能化及物联网通信两大领域开展核心业务,汽车智能化领域主要围绕 “智能网联”、“智能舱驾”、“V2X”、“商用车”为核心业务,聚焦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智能网联的深度融合研发,持续开发高度集成的智能硬件和软件服务,在智能舱驾软硬件的开发和交付、国际化智能网联产品提供、以车辆为核心的V2X平台及应用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力;物联网通信领域主要围绕“4G/5G无线通信、物联网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无线通信终端及物联网解决方案。

  ①智能网联:拥有成熟稳定的优质乘用车与商用车前装车厂配套体系、国际化产品提供及交付能力,产品包括TBOX、OBU等产品,可提供面向乘用车与商用车细分行业应用的高品质产品。

  ②智能舱驾: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打造了一支专业过硬、技术先进的智能座舱及智能驾驶研发团队,公司目前已构建起包含硬件、软件、测试等在内的全栈式自研能力,并拥有车规级制造中心。借助智能网联技术与市场基础在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域控等业务均已实现突破,与国内外一二线车厂及造车新势力达成了多项合作,形成了软硬件相结合的研发设计模式。

  ③V2X:具备面向Tier 1及行业终端客户应用的软件与数据平台软件开发能力,主要包括智慧交通平台、智能网联平台、自动驾驶平台等产品及综合方案提供能力。

  ④商用车:产品覆盖智能网联、智能舱驾与V2X等领域,具备符合商用车要求的车机开发设计能力,拥有国内主流商用车前装车厂的配套体系,主要包括宇通客车、中通客车、中国重汽、东风汽车等。

  ⑤IoT业务:在IOT领域公司积累了强大的研发能力、制造能力、供应链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成本优势,作为全球领先的无线通信终端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生产的智能通信终端产品长期供应国外知名终端厂商。面向万物智联的未来世界,将专注于5G/IoT/AI等核心技术,在物联网行业的道路上不断迈进。

  (二)主要产品分析

  (1)拳头产品

  智能网联终端(TBOX、OBU等);

  4G Redcap MIFI/Dongle、4G CPE/MIFI;

  智能舱驾域控制器;

  商用车影音系统,播放器,中控,显示器;

  车联网平台及相关产品;

  (2)新兴产品

  智能网联5G终端及系列产品;

  5G Redcap MIFI/Dongle、5G CPE/MIFI;

  电子后视镜;

  商用车新国标终端、中控、电子仪表、电动屏;

  新能源车联网平台及相关产品。

  (3)培育产品

  智能网联5G产品、出海TBOX、高性价比TBOX;

  5G-A FWA/eMBB、 AI+5G FWA/eMBB;

  舱驾一体域控产品;

  智慧交通云控平台及车路云一体化等产品;

  商用车智能舱驾与5G终端。

  (三)经营模式分析

  ①通过向乘用车与商用车车厂和Tier1等客户提供智能网联与智能舱驾类产品和相关服务获取收益;

  ②通过向运营商及虚拟运营商等客户提供物联网产品和相关V2X服务获取收益;

  ③打造高端OEM制造平台,在支撑集团战略聚焦业务需求基础上实现OEM加工收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芯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共同发展业务、实现共赢的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决定,在智能舱驾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14)。

  2、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双方在汽车智能化技术与产品领域推动深层合 作,形成全面、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19)。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于收到某新能源商用车(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惠州三旗将作为客户的零部件供应商,为其提供 S1 ADAS 系统,惠州三旗将按 照客户的要求完成产品开发和交付工作,并同步支持技术方面的相关工作的推进。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某新能源商用车定点通知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018)。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0853%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索菱股份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云木科技 59.0674%的股权,成为云木科技的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085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随后,云木科技股东会同意对云木科技增资500万元,其中股东索菱股份增资400万元,股东芜湖菱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云木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0,590.2万元,索菱股份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云木科技的股权由 59.0674%变更为 61%,同时云木科技股东会同意将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奇菱智行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后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6)。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与某日系合资品牌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签订的分别关于采购电子外后视镜显示屏及控制器、流 媒体内后视镜(统称“特定零件”)的《先期选点目标协议书》,惠州三旗已被 选为特定零件的供应商,惠州三旗将设计、制造、供应这些特定零件给客户,以 支持客户上述车型的开发和制造。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三旗(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日系合资品牌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先期选点目标协议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31)。

  6、报告期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航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航盛”)分别与上海盛泽智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智景”、 “出租方”)、上海汤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物业”)分别签订《租 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向盛泽智景租赁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 建华科创·松江发展中心项目5幢1-4层,以供工业生产与科研办公使用。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7、 2023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旗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统称为“三旗通信”或“卖方”)与三菱重工机械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重工”、“MHIMS”或“买方”)正式签订《最 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三旗通信应促使索菱股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母公司担保。详见公 司于2023年4 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意向书进展暨签订最终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为履行《最终协议》中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拟与三菱重工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应对卖方对买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最终协议进展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该担保事项涉及到内保外贷,按照国家规定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 签约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出具的《内保外贷登记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168,048.35 元。

  8、报告期内,公司发布《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 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9、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1)公司于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0 万股;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0 万 份。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6 月 25 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5 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公司于2024 年7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11.00 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78 名,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4.35 万份。详见公司于2024 年 7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8月9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4 年8月9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公司于2024 年7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19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 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53.9827 万份,公司拟注销前述股票期权。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2.00 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 2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 65.9827 万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4)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2 年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3 年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前述共涉及回购注销 2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该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回购注销手续。

  (5)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以 2024 年 9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60 元/股的价格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13.75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5.19 元/份的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25 万份 股票期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6)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 授予股份数量194万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7)报告期内,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 2,555,523 股,上述自主行权股份来源于定向增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增至861,740,401股。

  (8)报告期内,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在桐乡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桐乡乌镇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索菱”),注 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由上海三旗自有资金出资,上海三旗持有其 100% 股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仝小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1,397,835,789.94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67,614.6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2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58,406,237.66元;负债合计351,534,159.9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10,989,854.38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092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35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同时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董事长具有对上述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单项金额不超过5,000万的相关事项的决定权(但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和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除外),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董事长具有对除了风险投资以外的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的决定权,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说明:1、上述授权中关联交易除外;2、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3、授权时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各自的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

  尤尼泰振青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详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37号)。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4月9日(星期三)在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4月9日(周三)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5年4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3至议案9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议案2由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披露于2025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

  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4月8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1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洁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1,397,835,789.94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67,614.6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2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58,406,237.66元;负债合计351,534,159.9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10,989,854.38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09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母公司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35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

  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不动产解除查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股权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抵押查封情况

  2018年底,受诉讼事项影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2020年6月13日、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6号)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67)。

  2018年7月30日,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将其名下位于广东省惠州**区**产业园**区**路**号不动产【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XXXX 号】为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已针对该借款事项提起诉讼并对该不动产进行了查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二、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解除查封情况

  2021年11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的重整申请。2021年11月27日,深圳中院批准索菱股份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索菱股份以及广东索菱的债务进行了清偿。

  近期,公司通过向相关银行核实及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止目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已全部处于冻结失效状态。另外根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目前该不动产(厂房、土地)无抵押、无查封。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子公司股权冻结失效及房产解除查封,恢复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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