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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法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为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或通过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张良、李凤明、王克全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度公司分别增加与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智能矿山有限公司开展的“租入关联人资产”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1.50万元、227万元,累计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12月13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天地宁夏支护装备有限公司

  

  4.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5.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7.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

  

  9.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

  

  10.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2.山东天玛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3.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4.中煤科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5.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6.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

  

  17.中煤科工集团新疆研究院有限公司

  

  18.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9.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20.天地上海采掘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1.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各项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书面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均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租入关联人资产、向关联人租出资产、经常性代收代付。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或通过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严重依赖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3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在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罗劼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4年年度报告》和《天玛智控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现状,有效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合规,充分保障股东收益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890,000.00元(含税)。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领取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2024年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47,706,671.1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89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8%。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现状,有效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合规,充分保障股东收益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与资金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了《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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