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流动性高、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
2、投资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流动性高、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投资品种
流动性高、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
(三)受托方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法
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资金管理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资金管理事项。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式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产品的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力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和流动性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货币资金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许加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廖嘉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廖嘉琦先生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廖嘉琦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2578888
传真:0512-52572288
电子邮箱:zhonglidm@zhongl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廖嘉琦先生的简历
廖嘉琦先生,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专业经理、高级专业经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廖嘉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廖嘉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2025年3月2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因有1名职工董事任职尚未生效)。会议由董事长许加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4.20亿元。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许加纳先生、黄昶先生、林茂先生、阎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修订的<公司章程>暂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因相关工作需要时间统筹安排,公司决定将已修订的《公司章程》暂缓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许加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廖嘉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廖嘉琦先生具备《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于2025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文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经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陆健豪先生、刘雨欢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员简历见附件)。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陆健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刘雨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陆健豪先生,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常熟市协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陆健豪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陆健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雨欢先生,2001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就职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曾就职于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财务部。
刘雨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雨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8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3楼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1.00、2.00、3.00、5.00、6.00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议案4.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议案7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
3、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议案7.00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嘉琦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表一议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1-9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3.19万元。
2025年度,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造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4.20亿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许加纳先生、黄昶先生、林茂先生、阎杰先生担任关联方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的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2024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林茂
注册资本:294709.5201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0日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等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建发股份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
建发股份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2、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乐天
注册资本:18862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
主营业务:从事船舶制造、改装、修理和拆解等。
住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
关联关系:新扬子造船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扬子造船构成公司关联方。
新扬子造船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从关联方采购
公司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采购非生产性物料、光伏业务及线缆业务涉及的物资等,上述产品的采购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完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1、公司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销售光伏产品及线缆等;
2、公司向新扬子造船销售公司子公司生产的船缆产品。
上述销售商品的行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者依据成本加成法定价,交易过程公平透明。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是根据具体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相关付款按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了关联方的优势,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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