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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3月18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的通知。2025年 3月 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3 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106,672.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3,084.57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7,213,084.5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日“XYZH/2021SHAA202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及相关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 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527.9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三、本次拟延期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1、本次拟延期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投入情况

  截至 2024 年12月31日,本次拟延期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本次拟延期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延期情况

  该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原预计为2.5年,公司结合目前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超募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自公司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立项以来,公司始终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因“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位于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该区域作为承载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具有独特的发展优势,但也给项目建设带来了特殊挑战。一方面,该区域凭借多重国家战略叠加赋予的政策优势、双向扇面禀赋带来的广阔腹地优势以及综合交通枢纽的巨大流量优势,不仅为区域内的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还能够充分整合周边资源,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并为经济发展和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另一方面,由于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正处于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建设阶段,相关周边基础配套设施仍在规划建设之中,尚未完善。

  截至目前,“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已顺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及外立面工程等关键主体建设工作。然而,项目的竣工验收进程受到了一系列客观因素的制约,项目所处地块的道路网络尚未完全贯通,周边规划路段目前正处于征地阶段;水电配套及燃气接入事宜亦在协调过程中。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项目需在周边基础设施完善后,满足排水、供电、消防、道路等验收条件方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拟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年3月延期至 2026 年12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公司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

  四、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超募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年3月延长至 2026 年12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3 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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