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5年3月1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与海南极锐浩瀚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极锐”)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李志远先生、靖宇梁先生需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李志远先生、董事靖宇梁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南极锐签订《电解铝低温烟气余热发电项目一期设备采购与工程服务合同》,采购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及配套安装工程服务等,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1,21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极锐浩瀚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志远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8月18日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商务中心410-1067室
主要办公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商务中心410-106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动机制造;合同能源管理;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实际控制人:李志远。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极锐是公司董事长李志远先生担任总经理且作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海南极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就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海南极锐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买方: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卖方:海南极锐浩瀚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1,212万元,合同尚未签署,最终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三)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拟采购海南极锐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用于广西余热发电项目,包括设备及安装、调试等工程服务。
(四)付款安排:预付款30%,进度款根据项目进度付款,保留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五)定价情况:本次交易通过询价比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交易价格,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六)合同签署情况:尚未签署,公司全资子公司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海南极锐签署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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