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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新型显示整体解决方案创新型供应商。公司以“拓展视界,提升人类视觉享受”为愿景,“以科技创新引领中国OLED产业”为使命,专注OLED事业二十余年,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全球OLED产业领军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折叠、低功耗、高刷新率、护眼显示及中尺寸方面持续精进创新技术,发布了适应终端显示产品升级需求的全新材料器件体系Foremost(简称F1),成为业界最先进调光护眼方案,业内首发MLA+ COE和UBA+COE的低功耗高性能组合解决方案、全球首发中尺寸宽频LTPS技术,发布智能分区多频LTPO技术、AMOLED全氧化物中尺寸解决方案,发布14.2英寸滑移卷曲AMOLED中控屏、业内首个AMOLED屏下定向发声等方案支撑创新产品量产。公司前沿技术布局取得突破性成果,多项创新技术达到业界最高水平。维信诺智能像素化技术具有无精密金属掩模版、独立像素、高精度的特点,可以满足全尺寸AMOLED产品的生产需求,目前已推出手表、手机以及中尺寸全系列展品,以技术创新牵引市场,并快速推进量产。

  公司持续巩固新兴显示领域的领先优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以头部客户OLED 显示产品为重点方向,供货客户的多款产品,出货量持续增长。CINNO Research数据显示,2024年维信诺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位居全球前三。公司深化与头部品牌客户的合作力度,合作范围涵盖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并突破覆盖平板、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等中尺寸产品,实现全球首款14.2英寸车载滑移卷曲AMOLED屏幕量产,并在智能家居、教育、工控、游戏机等新市场领域实现量产供货。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29亿元,其中OLED产品营收74.94亿元。

  2025年,公司将加速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着力重大关键技术的量产突破,强化夯实公司技术创新核心竞争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将通过关键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保障、产业链协同创新降本、提升交付和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拓展头部客户市场份额,提升中高端产品结构比例,提升产品获利水平;加速中尺寸技术突破和产品量产供货,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2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董事会相关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娄爱东女士、林志先生和时任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4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公司总经理张德强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总经理相关工作。

  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2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5亿元;截至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80.85亿元,负债总额303.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5.49亿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37,078,998.35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871,391,164.78元。     由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维信诺可持续发展报告》。

  8.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经与公证天业沟通磋商后,在原有审计范围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审计酬金商定为人民币2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40万元),不含审计人员相关的其他如差旅、住宿等现场审计费用,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据实报销。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与公证天业在上述审计费用基础上,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情况,对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审议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

  张德强先生和严若媛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10.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行权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389,552,137元变更为1,396,840,518元,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等相关公告。

  1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6.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被审议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获得担保额度。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3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6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1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9,777,444,921.96元,实收股本为1,396,809,613.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7.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以及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和时任一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8.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编制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9.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临近届满,为确保本次重组后续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5月14日止。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同意注册的文件,则该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20.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5、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3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至2025年4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上述提案7、8、1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7:00止。

  (二) 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5年4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邮政编码:100085

  (三)联系电话:010-58850501

  (四)指定传真:010-58850508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 系 人:陈志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2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监事会相关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37,078,998.35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871,391,164.78元。

  由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较为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公证天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复合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9,777,444,921.96元,实收股本为1,396,809,613.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有助于保障公司后续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2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由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全票通过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301,599.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0,533.53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977,744.49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707.9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8,157.30万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5,273.92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87,139.12万元。

  由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四、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到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3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冲回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9,145.66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749.25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9,894.91万元;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4,139.8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2,482.09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95.28万元。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在“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中以负数列报;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在“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中以负数列报。

  二、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性质组合、其他组合等。

  1.应收票据

  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2.应收账款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性质组合和其他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4.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性质组合、其他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减值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如下:

  1.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半成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减去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就是需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转销主要是产成品实现对外出售,结转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持有待售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四)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及减值计提方法:

  1.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减值计提方法: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771.59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7,771.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7,557.65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557.65万元。

  2024年度计提的上述减值准备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 董事会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 备查文件

  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2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3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3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不含子公司)预计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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