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煤炭》要求,现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注:表内数据包含内部销售数量金额。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20日在平安大厦会议中心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预案。(内容详见2025-018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五、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六、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七、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19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九、关于公司续聘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鉴于国浩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2025年度继续聘任国浩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聘期为一年。
十、关于2025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20号公告)
十一、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二、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21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三、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公司在部分银行授信到期后,拟继续向其申请授信并开展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经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承兑汇票贴现、保理及反向保理等,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洽,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经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6.经与平安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7.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包括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8.经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并不限于贷款、保理、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及通过该行办理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期限2025年3月14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9.经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10.经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其中:敞口授信额度10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20亿元,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11.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9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本公司在该行办理票据池业务时以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12.因业务需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和届满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80亿元人民币最高余额内的所有融资业务,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中期借款、委托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国内订单融资、国内保理、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卖方融资(议付)业务等。以本公司应收账款、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流动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设定抵(质)押担保。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增加公司融资品种,改善融资产品结构。
13.经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敞口不超过10亿元,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理、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及通过该行办理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14.经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含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等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15.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36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本公司在该行办理需缴存保证金的信贷业务时以自有资金提供质押担保,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16.经与平顶山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洽,本公司拟向平顶山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十四、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五、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22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六、关于设立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设立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管部、环保监察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经营财务部;撤销生产处、开拓处、焦化管理处、安全监管处、安全环保部、政工处、安全培训处、计财处;总调度室更名为应急调度指挥中心。
十七、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合同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平煤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十八、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23号公告)
上述第一、三、四、五、八、十、十二、十五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2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范围:矿井基本建设投入、生产水平的接替、系统优化、固定资产更新及改造、维持简单再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井下降温、矿井安全费用投入等。
●2024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53.54亿元,实际完成47.04亿元。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41.49亿元。
●投资计划中所列项目(已履行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的项目除外)尚需根据项目涉及的投资额另行提交公司相应审批决策机构审批。
●风险提示:此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53.54亿元,实际完成47.04亿元。其中:矿井生产水平接替、技术改造及项目建设工程投资完成17.43亿元;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完成28.77亿元;维持矿井简单再生产投资完成0.84亿元。
二、2025年投资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要,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41.49亿元。主要用于矿井基本建设项目投入、矿井水平接替及技术改造项目、系统优化、固定资产更新及改造、维持简单再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矿井安全生产灾害治理投入等。
三、2025年主要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矿井基本建设、生产采区接替及系统优化工程投资计划
2025年项目计划投资18.73亿元。用于公司下属部分矿井基建项目投入及部分矿井的采区接替及通风系统改造、煤矿智能化建设、矿井安全生产灾害治理投入等。
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投资计划
2025年公司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投资21.74亿元,主要用于综采综掘、开拓工程、生产装备更新、矿井智能化建设、井下降温及环保工程以及其他生产设施的改造等支出。
3、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
2025年公司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1.02亿元,主要用于产品结构调整、储装运系统改造、环保节能、生产工程、设备购置等。
四、2025年度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提高矿井智能化水平,合理安排生产水平接替,优化生产系统布局,提升产品质量,增强行业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2,349,559,452.7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条款,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2025年3月10日股本2,475,149,754股,扣除回购专户113,297,122股后剩余2,361,852,6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共计1,417,111,579.20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31%,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1.3%;进口煤炭5.4亿吨,同比增长14.4%,均创历史新高。全社会煤炭库存维持高位,煤炭供需相对平衡、趋向宽松,市场价格震荡下行,行业利润持续下降。2024年国内炼焦煤产量约4.72亿吨,同比下降3.67%,进口约1.22亿吨,同比增加了19.3%。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目前公司资源量近30亿吨,煤种齐全,煤质优异,煤炭产品分为混煤和冶炼精煤,精煤主要为主焦精、1/3焦精和肥精等。公司优质低硫主焦煤极具规模优势和品质优势,处于市场龙头地位。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完成原煤产量2,753万吨,精煤产量完成1,19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02.81亿元,同比减少4.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0亿元,同比减少41.4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66.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1.64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2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战略,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优化资产债务结构、保障项目建设、开展外部投资等资金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境内外开展融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融资主体、融资规模及资金用途
各种融资业务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
公司拟在境内外开展融资业务,融资总规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 亿元(其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总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
融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偿还到期债务、对外投资、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市场资金成本状况,并结合公司财务实际,兼顾融资成本与资产负债率水平,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与方式,密切衔接资金时间节点,着力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资产负债的优化匹配。
二、融资品种
本议案所指的融资品种包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和其他融资工具。
本议案所指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中票、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管理的债券品种。
本议案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交易所管理的债券品种。
本议案所指其他融资工具包括:银行借款、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企业债、资产收益权转让融资、债转股基金、定向募集设立产业基金、境外债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融资方式。
三、进行境内外融资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融资业务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境内外融资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融资主体、融资时机、具体融资数量和方式、协议条款、融资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融资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券上市及上市场所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融资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券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外融资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办理与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期限截至2026年4月30日,如果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已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 、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融资业务,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融资事项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2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并在中期票据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注册发行额度方案
1、注册额度: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5、承销方式: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
6、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债券、项目建设等。
8、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者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具体执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及根据适用法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事宜;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会批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注册发行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
至2025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025年4月9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邮箱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 邮箱:pmgftzzgx@163.com,联系人:王昕、李明原。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所有在任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所有在任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钢、刘天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20日在平安大厦会议中心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2025-018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19号公告)
九、关于2025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20号公告)
十、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HYPERLINK \l _Toc6506 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监事张金常先生、刘宏伟先生、王少峰先生、杨志强先生、冯忠斌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监事行使表决权。
十一、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21号公告)
十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22号公告)
上述第一、三、四、五、八、九、十一、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审计,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2,349,559,452.7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条款,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2025年3月10日股本2,475,149,754股,扣除回购专户113,297,122股后剩余2,361,852,6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含税),共计1,417,111,579.2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31%,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并参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条款,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并参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 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条款,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1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河南守正创新”)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4年我公司聘用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河南守正创新”)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河南守正创新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9号楼9层906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强龙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301.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123.74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2,127.92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7,567.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河南守正创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梁东玲,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6年,2020年开始在河南守正创新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人):张战晓,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1年,2022年开始在河南守正创新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任签字会计师:马慧婷,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8年,2023年开始在河南守正创新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河南守正创新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服务项目收费195万元(含食宿),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审计费用参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项目成员的工作质量、专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河南守正创新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河南守正创新具有境内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河南守正创新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河南守正创新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请河南守正创新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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