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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367万股,发行价格152.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5.1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 214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

  (四) 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 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风险可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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