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 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国药)收到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准许将“金钗石斛散【同仁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出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金钗石斛散【同仁堂】
注册持有人及地址: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新界大埔工业邨大景街3号
注册编号:HKC-18754
证明书有效期:至2030年1月23日止
二、 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金钗石斛散【同仁堂】功能主治为用于热病津伤,口感烦渴,胃阴不足,食少干呕,病后虚热不退,阴虚火旺,骨蒸劳热,目暗不明,筋骨痿软。截止本公告日,同仁堂国药就金钗石斛散【同仁堂】的研发投入约200万元港币(金额未经审计),该产品暂未投入市场销售。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同仁堂国药获得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后,同仁堂国药生产的金钗石斛散【同仁堂】可在香港出售,有助于丰富其产品线,有利于其实施市场拓展。上述注册证明书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药品销售容易受到香港地区政策环境变化、汇率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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