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华一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不超过等值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信及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10月25日,黄石宏和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309-MA495AE22-02)(以下简称“《贷款合同》”)。
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309-MA495AE22-02-G1,以下简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本次银行授信的抵押情况
2025年3月21日,黄石宏和与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309-MA495AE22-02-n1),约定黄石宏和以其自有房屋为《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人: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3、抵押物:黄石宏和自有房屋
4、主债务履行期限: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
5、担保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申请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佣金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
四、备查文件
黄石宏和与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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