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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A股)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2025年3月2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D2的规定须载列于年度业绩初步公告的所有资料,已收录在本公司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2024年度报告摘要中。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同时遵循香港公司条例以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已建议以2025年3月实施A股增发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244元(含税),总额为619,236,894.99元。本公司2024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建议将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6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以及相关公司简称,与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此外,本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建造管理和公路综合管养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道路养护、智能交通、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16个,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控股权益比例折算约613公里;积极参与多个区域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并投资环保、清洁能源和产业金融类项目;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等多个平台公司。

  (一)收费公路业务

  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其中,高速公路作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客货运服务系统等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国家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对提升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实现高速公路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升级转型等出台了相关政策。2024年4月,财政部及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要求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出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等目标,以进一步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通行效率、安全保障、承载能力与服务品质等。2024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要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其中对于高速公路提出:要提升高速公路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发展高速公路沿线光伏等。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等工作部署,2024年8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智慧公路标准体系(2024版)》,系统构建了适应广东省公路网特点和智慧公路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推动广东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行、服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

  本集团目前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16个,控股权益里程约61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集团路产规模及盈利能力在国内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处于前列。现阶段,本集团正在积极推进外环三期、机荷高速、京港澳高速广深段等重大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以不断补充本集团优质公路资产。同时,集团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智慧交通的研究及运用,近年来,成功开发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已上线运营,为实现路网运行监测和管理、业务协同、应急联动等业务提供智能化应用平台;集团自主研发的外环项目路面信息一体化管控平台获得四项软件著作权、两项国家实用创新专利,并被中国公路学会收编选入交通行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基于BIM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主体功能的开发已完成,基于BIM技术在公路改扩建项目及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平台已建成并持续优化中。为推进数字化建设,集团还联合云基智慧共同成立了数字科技公司作为集团数字化转型平台。集团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适度拓展,力求深度赋能主业的经营发展。

  (二)大环保业务

  在上一战略期内,本集团确定了进入大环保产业的战略转型目标,在整固并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通过与环保企业的合作进入环保、清洁能源业务领域,并通过近几年的投资并购,逐步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实现了大环保产业的初步布局。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有国家政策支持,其重资产、业务稳定的经营特点比较契合本集团的资源优势和管理运营模式。

  1、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

  2024年,国家相关部委就生态环境建设、再生资源及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节能降碳、生活垃圾处理等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对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支持政策;2024年8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同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明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等在内的6方面重点任务,并明确:到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等,强调要积极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等。年内,生态环境部还先后印发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文件,为地方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提供行业标准。国家实施的一系列行业政策引领固废治理走向精细化、专业化道路。

  集团环境公司旗下的蓝德环保是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企业,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BOT等特许经营项目共19个;此外环境公司还投资和管理了位于深圳地区的利赛环保和光明环境园两个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其中邵阳项目已于2024年9月转商业运营;深圳光明环境园项目于2024年5月投入试运营,于2025年2月转商业运营。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约6,700吨/日,跻身国内行业前列。本集团作为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中的新进入者,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着力于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2、清洁能源行业:

  2024年,国家相关部委就清洁能源的开发、消纳保障、绿色电力交易管理等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文件。国家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政策将为清洁能源产业带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空间。在产业政策加持下,我国清洁能源行业发展迅猛,近十年以来,中国在推动形成新能源绿色消费新模式、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增长至17.9%,煤炭消费占比从2013年的67.4%降至55.3%,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过半。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982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占电网发电总装机容量的15.5%。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链参与者众多,竞争非常激烈,对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及成本控制能力均要求较高;其中,风电开发运营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新的风电场开发建设项目需要履行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的审批程序,具有较高的资金、技术及政策壁垒,因此,尽管行业新入者众多,但具有雄厚实力和国资背景的大型能源集团掌握主导权。随着行业集中度提升,优质项目获取难度增大,通过与大型能源企业合作是新进入者介入该业务领域的重要途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投资并购累计已拥有装机容量达668MW的风电项目,并通过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持有以风电后运维业务为主的南京安维士51%股权,此外,本集团还拥有融资租赁业务牌照。通过前期布局,本集团已具备风场、光伏项目投资运营与后运维服务,以及项目配套融资的一体化业务能力。作为行业的新加入者,本集团将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管理整合力度,持续推进集团清洁能源业务的稳定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92.46亿元,同比下降约0.53%。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50.53亿元、清洁能源及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收入约14.09亿元、其他收入约27.83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54.66%、15.24%和30.10%。

  2024年,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049千元(2023年:2,327,197千元),同比下降50.80%,主要为本年度本公司之联营企业联合置地房产开发收益大幅减少、集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等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及上交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实施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本次发行”)。截至本报告日已确定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约为35,708.5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03亿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已到账,验资手续已完成,正在办理登记及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537,856,127股,其中A股1,790,356,127股,H股747,500,000股。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的相关公告。

  有关本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请查阅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本公司多家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名称清单请参阅本公告正文)。

  ● 担保金额:本集团拟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对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有关事项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落实。截至本公告之日,根据融资金额,本公司对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86,662.8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其少数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提示: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告正文,提醒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为帮助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时拓展本集团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担保授权”)。根据担保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实际需要批准对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关融资/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授权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包括本集团对各级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开立保函担保。

  2、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担保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

  3、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须由各方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确需超股比提供担保的,超股比担保额应由其少数股东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代为履行按股比担保责任,相关费用应由小股东自行承担为前提。

  4、若子公司以资产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本集团所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则被授权人可以决定该反担保事项,并且相关的反担保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总额内。

  5、担保授权下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和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可分别相互调剂使用其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不能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反之可调剂)。

  6、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

  7、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无需本集团董事会特别决议审批的担保事项,董事会进一步授权两名执行董事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有关审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为有效,有效期预计为1年左右,直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为止。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担保额度基本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授权下的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有关的基本信息和2024年度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注:担保范围包括上述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上表中所有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集团按照担保授权提供的担保尚需视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授权项下的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风险可控;担保授权的安排有利于在本集团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可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为有效,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集团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50,303.7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5%。

  2、本集团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303.7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

  3、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6,662.89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2%,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注:本集团部分融资的币种为港币,本公告对上述担保总额进行汇总统计时,港币与人民币之间按港币1.00元兑人民币0.92元的汇率换算,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德勤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德勤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为5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德勤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经检索,未见德勤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开报道。

  5、诚信记录:近三年,德勤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曾受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天义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天义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黄天义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彭金勇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彭金勇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婵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婵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刘婵女士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2024年为本集团提供的法定审计服务包括集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报告;此外,德勤还为本集团提供非法定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集团季度财务报告执行商定程序、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及部分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德勤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总计为561.8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其他非法定审计服务费用336.8万元(包括非审计服务费用221.3万元)。

  德勤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集团业务规模或合并范围变化等导致审计工作量增减,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的基础上,按照双方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等,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进一步授权人士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协定存款:公司计划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 履行审议程序: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现金管理产品风险较低,但不排除该等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357,085,8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819,999.1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3,583,484.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236,514.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5)第0006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本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授权两名执行董事批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方案。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优先考虑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不排除该等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当介入,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持续关注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控制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核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现金管理外,预计募集资金专户日常将保留一定的资金余额。为提高募集资金收益,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定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协定存款在保持资金流动性的同时,能够提供更高的利息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每个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协定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关审议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查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监事会会议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林继童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监事叶辉晖代为出席并表决。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5年3月13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日期:2025年3月13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举行。

  (四)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1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林继童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监事叶辉晖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继童委托监事叶辉晖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逐项审议关于审查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集团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审查通过本项议案。

  2、审查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年报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年报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查通过三会专项费用2024年度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逐项审议关于审查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审查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查通过2025年度三会专项费用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査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4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审查通过本项议案。

  (八) 审查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监事会报告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八)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本公司有关股东年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公司”、“集团”)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及审查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集团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集团有关会计政策规定,本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测算分析结果,本集团2024年底共计提人民币4.51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加上于2024年中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计提的人民币1.33亿元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合计计提人民币5.84亿元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全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存货及应收款项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本集团计提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1,980万元,主要包括: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环保”)于2024年底对已退出的装备制造及工程建造业务相关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评估,并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根据测试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4,575万元;根据业务实际,对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深汕乾泰”)特许经销权合同权益账面净值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853万元;根据业务实际,对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及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风电”)相关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552万元(其中中期已计提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76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集团对截至2024年底的存货进行盘点清查,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6,447万元,主要包括南京风电对已生产但合同对方未能履约导致的库存/已发出风机,综合考虑对方财务履约能力、年底市场价格参考、后续投料及加工费等因素后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626万元(其中中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024万元),对长期未用且使用价值不大的备品备件和样机等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225万元;蓝德环保对退出的装备制造及工程建造业务相关存货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3,079万元(其中中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644万元);深汕乾泰因市场价格下跌计提电池等相关材料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466万元;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深公司”)参考周边市场价格及考虑未来销售策略,对已开发的待售商品房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5,051万元。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

  按照会计政策,2024年度本集团共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人民币19,977万元(其中中期已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人民币8,880万元),主要为南京风电、蓝德环保、新能源公司以及深汕乾泰等子公司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本集团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58,405万元(包括于2024年底计提的人民币4.51亿元和于2024年中期已计提的1.33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将分别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39亿元和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5.39亿元。

  四、计提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核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更加公允地反映集团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于2024年末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约人民币4.51亿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具有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查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更公允客观地反映集团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本集团在法律上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本集团将积极采取措施,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全力实现相关资产的价值或者挽回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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