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19 公司简称:金徽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67,271,414.99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708,024,612.07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97,167,099.53元(含税),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78,128,927.53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507,259,99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428,943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以496,831,054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8,415,527.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0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248,415,527.00元,加上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金额192,806,177.02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41,221,704.0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3.67%。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及销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业设计服务;纸制品制造;平面设计;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地处秦岭南麓森林河谷,毗邻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生态环境得天独厚,酿酒历史和白酒文化悠久。公司着力建设“生态金徽”“文化金徽”“智慧金徽”,依靠良好的生态环境、悠久的酿酒历史、传统工序与独特技术相结合的先进工艺等优势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公司代表产品有金徽28、金徽18、世纪金徽、柔和金徽、能量金徽、金徽老窖等。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从事白酒的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科技研发——原料采购——成品酒生产——产品销售”。
1.科技研发
公司拥有国家级评酒大师、多名国家级白酒评委领衔的酒体研发团队,下设研发中心、酒体中心、微生物研究所,与江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大师工作室、国评酒体设计室,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内部测试和消费者调研提出产品研发、升级方案。此外,公司拥有CNAS认证的技术检测中心、包材实验室,从原材料采购、制曲生产、原酒酿造、成品酒包装到酒体认证提供全方位研究检测。
2.原料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的粮食、稻壳、包装材料、其他原辅材料及机器设备等均通过招投标采购。供应部门根据公司生产、销售计划采购相关物资。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招标管理办法》,采用竞合机制加强供应商管理,通过询比价及招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按照《供应商考核奖励管理办法》《供方业绩评价表》对供应商实施考核管理,建立奖励与优化机制,保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
3.成品酒生产
公司成品酒生产流程包括制曲、酿造、陈酿、酒体研发和成品酒包装等环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年度制曲、酿酒生产计划,由制曲车间、酿酒车间组织实施;原酒经过分级后在陶坛、不锈钢酒罐和国槐酒海储存,陈酿老熟后用于成品酒研发;公司根据销售规划和市场订单确定成品酒生产计划,由包装中心负责实施。
4.产品销售
公司主要有经销商、直销(含团购)和互联网销售模式,以经销商模式为主。经销商模式下,销售公司下属各区域网点按照资金实力、仓储条件、配送能力、市场信誉度、渠道开发能力、产品推广能力及双方经营理念、战略目标契合度等要素择优选择经销商,由其在一定区域内负责公司特定产品的推广、仓储、配送和销售,并向终端门店提供配套服务,配合公司落实相关营销政策;在直销(团购)模式下,公司设有推广中心、公共关系部,负责商超、酒店产品销售和品牌推广;成立北京盛世金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互联网业务开发,多平台、多渠道服务更多消费者。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1亿元,同比增长18.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亿元,同比增长18.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5-00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完善,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1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1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邹超先生、吴毅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业务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1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的目的是为回馈社会,开展2025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使命,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1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1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何新全先生为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何新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1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志刚先生、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综合考虑并结合实际情况,为切实发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并修改相关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1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志刚先生、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并修改相关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2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志刚先生、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提请召开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上述第1、3、5、9、11、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何新全简历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附件:何新全先生简历
何新全简历
何新全,男,1981年9月出生。曾任海南海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海南中改院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
何新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何新全先生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禁止担任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职务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5-01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并修改相关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7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19年5月24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的4,928,571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20年5月,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转增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42元,转增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至6,40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2022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2022年6月28日-7月15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5月24日。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203,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二、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并延长存续期的情况
为切实发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相应内容同步修订。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24日期满,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二级市场环境状况等因素,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5月24日。
本次延期后,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5-00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世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所捐款项用于2025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本次对外捐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均在计划内顺利实施,2024年公司将提质增效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第1、2、6、8、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2日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5-01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编写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01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5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199,998股,募集资金总额36,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6,019.8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59.16元,公司已转出至普通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浙商银行天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020年8月29日,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公司注销了“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9月18日,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金徽酒生产及综合配套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公司注销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5-01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金徽酒”)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简称“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2,000.00万元,用于2025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已经公司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徽酒为响应国家号召,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拟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2,000.00万元,用于2025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已经公司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能量基金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的非公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正能量基金会的资助对象
正能量基金会主要聚焦乡村振兴,为各种灾难、贫困学子、贫困群众、公益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援助,以及资助其他慈善性公益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2000.00万元,用于2025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开展区域为甘肃、陕西、宁夏、新疆、青海、内蒙、河南等地区,主要助学对象为初、高中学校以及2025年考取大学或高中的低收入家庭学生,奖学金标准为2,000.00元/人,数量为15-30名/县(区)、100-120名/省会城市(具体根据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四、正能量基金会2024年收支金额和对象
1.收入情况
2.支出情况
五、正能量基金会2024年资助项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是通过正能量基金会开展2025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践行ESG理念,回馈社会,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讨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公司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的目的是为回馈社会,开展2025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使命,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所捐款项用于2025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本次对外捐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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