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7468448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概览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全国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打造全国一流环保产业集团为核心目标,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重点业务,努力构建“1+2+N”产业布局,立足郑州、深耕中原、布局全国。
公司业务涵盖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供水、集中供热、生态治理及技术研发等领域,形成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产业链。公司设华东、华南、华北、川渝营销中心,在河南、山西、海南、深圳等地设立分子公司,持续开展领先性、突破性、实用性的技术研发,积极发挥环保领域技术优势,大力推广公司污水、污泥处理技术,布局全国市场业务。
(二)经营情况
1、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情况。(1)根据重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前按期支付了全部重组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45.14亿元。(2)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对标的公司组织结构、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整合,对财务、业务、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统一管理,保障标的公司运营管理稳定的同时,确保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3)标的公司郑州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下属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项目(35万立方米/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00万立方米/日)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营,目前出水达标,运营稳定;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处理项目(1,000吨/日)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营;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为全地下污水处理厂,为保证项目安全运行,项目辅助系统需同主工艺路线设备同时使用,目前已完成土建、主工艺路线设备安装工作,正在进行通风、除臭、有害气体检测、照明等辅助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公司将加快推进剩余工程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投运。(4)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三年业绩承诺,其中2023年度已达到承诺目标利润(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19),2024年度承诺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34,342.46万元(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际实现净利润数65,439.99万元,完成率190.55%。
2、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业务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基本盘,主要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污水的日常处理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收取污水处理费。公司持续完善水务经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稳生产、提质量、增效益、保安全,建立运营管控中心,推动生产经营数字化、智慧化整合。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指导精神,结合公司设备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生产运营单位老旧设备更新,目前已累计到账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资金7250万元,专项用于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收到的补助资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划分是属于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公司2024年全年共计处理污水9.36亿吨,新区污水处理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上榜全国首批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厂。同时,公司实施“先提能、再利用、后景观”的再生水开发利用思路,统筹推进再生水市场化开发利用,2024年累计供应再生水6284.23万吨。
3、污泥处理。污泥处理业务主要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公司在特许经营范围内负责污泥的日常处理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收取污泥处理费。公司建成投运好氧堆肥、厌氧消化、深度脱水、热干化与热解气化多种国家政策及技术规范推行的污泥处理项目,并持续优化调整污泥处理工艺,推进应用污泥干化+热解气化技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24年全年污泥处理量76.8万吨。
4、供热经营。智慧供热系统优化升级,形成“生产、收费、客服、运维”为一体的智慧供热解决方案,推进生产数据资源汇聚,护航供热运行安全稳定。公司下辖新密热力、登封热力两家热力公司,主要采用热电联产供热模式,通过热网将电厂余热输送至用电单位和居民家中。截至2024年12月,公司累计供热面积695万平方米,累计入网面积 1305万平方米。
5、技术创新。公司保持创新定力,着力推进技术研发,推动科技创新由点状创新到统一规划、系统创新转变,提升科技创新的战略性、引领性、系统性、支撑性。2024年新增授权专利 50项,参与标准制定 8项,公司累计获得专利、软著、论文等科技成果530余项,“污水低碳脱氮关键技术与装备”纳入国家发改委绿色技术推广目录。中原环保及子公司中原万宇、郑州厨余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申报科技厅“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等省市级研发平台5座,校企研发中心3座。
6、项目建设。公司压实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工程建设,强化合规管理,严守工程建设红线底线,提升项目管理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及100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新密农村污水(二期)项目第一批站点设施进入商业运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项目进入试运行;宜阳提标改造项目顺利通过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安阳项目站南大道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安泰大道工程荣获2024年度安阳市市政工程“殷都杯”(市优质工程)。其他在建工程进展情况详见“第三节、七、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7、项目投资。围绕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稳妥有序推动各项投资发展工作,2024年审议通过投资项目6个: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项目、郑州新区污水厂及双桥污水厂光伏电站项目、与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公司污水污泥设备更新项目、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为公司持续发展增强动能。
8、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四制”改革,推进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同心、 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加强青年干部人才培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高标准、严要求选拔 120名基础好、质地优、 干劲足、潜力大的年轻人才队伍进行培养;统筹推进“六定”改革,盘活人力资源,通过岗位双选、内部招聘等形式,畅通内部通道,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发挥绩效管理杠杆作用,逐步建立以考核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发职工潜能和干事创业活力。
9、制度保障。公司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集团化规范运作,以深化国企改革为契机,着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持续推进治理结构、体制机制、经营管理等全方位升级,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科学调整组织机构,按照“做精前台、做强中台和做优后台”总体设计理念,优化管理链条和管理流程;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公司被市国资委确定为第一批合规管理优秀市管企业培育对象;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时新增、修订制度规章,打造适应公司发展形势的新制度体系;实施全面体系管理,获得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式建立了“四标一体” 管理体系;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公司监督体系更加健全。
10、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实施“党建领航·低碳先锋”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肯定;深入开展党纪教育专题培训、集中研讨,组织实地教学,将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在平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注: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PPP项目陆续进入运营期,建设期收入同比下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5年3月20日15:00
3、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6、主持人:董事长梁伟刚先生
7、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通过《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4、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6、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7、通过《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8、通过《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通过《关于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通过《关于向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通过《关于以中原环保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2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1日(周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4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10楼会议室。
9、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通过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查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9:00-12:00,14:00-18: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10层1008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55326971 (0371)55326702
传 真:(0371)55356772
电子邮箱:zyhb@cpepgc.com
邮政编码:450018
联 系 人:白女士、孙女士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4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期限: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5年3月20日15:00
3、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6、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袁伟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核意见详见《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次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数据,仅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更正,不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1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或“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2023年度公司完成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该事项等形成的影响,导致上述报告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正内容
《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二、公司基本情况——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更正后:
《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八、补充资料——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更正前:
更正后: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本次更正事项已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
三、审议程序
本次更正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数据,仅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更正,不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上述报告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1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262.33万元,计提存货减值准备283.01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38.91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593.00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3.38万元。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整体变动为计提18,810.6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具体情况
1、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期末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坏账准备余额进行计算,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262.33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283.01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期末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减值准备余额进行计算,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38.91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593.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设备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生产运营单位老旧设备更新,对部分老旧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3.38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整体计提减值准备18,810.63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8,810.6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14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购买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6日、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同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持有的净化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价442,067.68 万元。2023年3月17日,完成净化公司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承诺期间及承诺数据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年度),即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公用集团承诺,净化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930.21万元、34,342.46万元、37,827.42万元。
(二)业绩承诺期内的利润补偿方式
利润补偿义务主体为公用集团。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何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净化公司当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当年触发公用集团补偿义务,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总价款-累积已补偿金额
公用集团累积补偿总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发生时,公用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并应按照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三)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在最后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公用集团、中原环保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则公用集团应当向公司予以补偿,公司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公用集团应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
补偿义务发生时,公用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并应按照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审计,净化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439.99万元,较业绩承诺数34,342.46万元超出31,097.53万元。
四、结论
综上,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业绩承诺期内完成业绩承诺,本年度无需补偿。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19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中原环保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向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中原环保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合作和市场协同,强化优势业务领域竞争力,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形成更加稳健的业务结构,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100%股权增资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按照公司持有发展公司股权的账面净值4424.86万元为对价对海南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南公司将取得发展公司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6MACTMMB72R
注册资本:15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杰
成立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写字楼A栋707号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2、中原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454GUT2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洪亮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18日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4005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花卉、苗木种植、销售及技术服务;土地整理;环境修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道工程施工;新能源技术开发。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三、增资方案
中原环保将持有的发展公司100%股权按照股权的账面净值4424.86万元对海南公司进行非货币方式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南公司将取得发展公司100%股权。发展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不变,仍独立享有和承担自身的债权和债务。发展公司员工关系保持不变,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变,不存在分流安置。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增资前:
增资后: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发展公司股权增资至海南公司,有助于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强化公司业务协同发展优势,提升整体竞争力。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1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11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0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169,123.1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73,409.53元,减去2024年已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75,443,207.84元,计提永续中票红利33,016,438.3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212,471,237.6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28,207,305.12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9,734,095.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73,409.53元,减去2024年已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75,443,207.84元,计提永续中票红利33,016,438.3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111,144,495.4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4,445,534.97元。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74,684,48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53,417,966.8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原因说明
近年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重点业务布局,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持续增长,但是同时存在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资产负债率较高,资金需求量大的现状。因此,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后续业务发展支出、满足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确保公司稳定运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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