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定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保管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审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若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8日
至202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4月7日17: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3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5、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由股东自行承担。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 5035 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邮编:518052
会务联系人:肖青
联系电话:0755-86019099
电子邮箱:stock@newwaymask.net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光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投资主体: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项目拟投资总额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实际备案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处于筹备阶段,公司尚未签署投资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项目投资主体尚未正式成立,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签署正式协议、完成全资子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二)项目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以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失败的风险等,公司将及时关注项目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扩充公司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的产能,公司拟在厦门市投资建设“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光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并就该项目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公司计划出资1亿元在厦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实际备案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投资建设“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光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将出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谈判、签署、执行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协议、项目备案、子公司工商登记等事项。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签署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机构类型:党政机关
3、关联关系:交易合作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不构成《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中认定的关联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股权结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光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厦门市翔安区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生产G8.6及以下的AMOLED等高精度光掩膜版产品。
4、项目预计总投资额:项目拟投资总额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实际备案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拟签署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生产G8.6及以下的AMOLED等高精度光掩膜版产品。
(三)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相互承诺,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甲方上级及相关部门需要必须披露,或者双方为本合作聘请的中介机构及依法必须披露的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或因本协议的签订而获知的对方的保密信息。本条款的法律效力独立于本协议,不因本协议的失效而失效。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科技创新等手段在技术领域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行业中占据了一定份额,并随下游行业的革新、发展,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本次投资系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产能,从而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并拟分期投入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处于筹备阶段,公司尚未签署投资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项目投资主体尚未正式成立,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签署正式协议、完成全资子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二)项目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以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失败的风险等,公司将及时关注项目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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