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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下转C2版)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557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及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3,00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5年3月26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4.18元/股(不含24.1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计剔除80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1,8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135,820万股的1.01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5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2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20.5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6.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1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0.52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价格20.52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23.3684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2025年3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95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3月21日(T-3日)。

  注1:2023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5年3月21日)总股本;

  注2:计算2023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深水规院和中铝国际;

  注3: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20.5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8.1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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