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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1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巩永香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依据、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87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12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87元/股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郝银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11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820万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4日,授予价格为1.8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82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6日。

  6、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激励计划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后,公司进行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0.01元。故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P=P0-V=1.88-0.01=1.87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的回购资金总额为2,244,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如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完成期间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则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的利润分配款项由本公司代收,回购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本次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依据、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向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00,0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20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涉及的公司减资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5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2:00,13:30-17:30)。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69号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56600

  电话:400-869-6888转601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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