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2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泉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2025年3月8日、2025年3月20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4人,代表股份1,021,258,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9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2,787,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2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1人,代表股份18,470,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2人,代表股份74,062,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5,59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1人,代表股份18,470,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8%。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重药股份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932,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7%;反对6,9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0%;弃权3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737,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096%;反对6,9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0%;弃权3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4%。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2025年度重药控股下属子公司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883,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9%;反对7,0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6%;弃权3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688,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428%;反对7,0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0%;弃权3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3%。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注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753,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2%;反对7,0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2%;弃权4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58,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3%;反对7,0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2%;弃权4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5%。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74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5%;反对7,0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4%;弃权4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51,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578%;反对7,0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1%;弃权4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1%。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75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3%;反对7,0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6%;弃权4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59,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87%;反对7,0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1%;弃权4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1%。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注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86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5%;反对6,8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2%;弃权5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674,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39%;反对6,8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63%;弃权5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8%。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拟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6,69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96%;反对9,352,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5%;弃权3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403,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86%;反对9,352,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79%;弃权30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6%。
本议案关联股东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664,900,806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任为、胥志维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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