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鑫茂”),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香港鑫茂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实际为其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计划为香港鑫茂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拟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36,4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用于置换收购布谷尼锂矿控股权所支付的部分自有资金。公司拟对香港鑫茂的前述银团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4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同时,香港鑫茂拟以其所持有的Xinmao Investment Co., Limited的全部股权为前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股权质押协议将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01月23日
2、注册资本:11,807.67万港币
3、业务性质:CORP
4、商业登记号码:64337350
5、注册地址:FLAT/RM 1917 19/F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HK
6、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业务:投资控股
8、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香港鑫茂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3、担保债务金额:人民币36,400万元以及其他应付款项
4、被担保合同:香港鑫茂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的合同编号为SY-XMXY-2025-005(3-1)号的《鑫茂并购项目人民币364,000,000元银团贷款合同》(主合同),及其项下在2025年3月22日至2031年3月21日期间因业务办理而实际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借款人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债务展期或延长贷款期限,而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或延长贷款期限的,保证期间随之调整,保证期间为展期后或贷款期限延长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借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汇率损失、境内还款补偿金、借款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及借款人在融资文件项下应当履行的其他任何债务和义务;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8、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约5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86%;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3,1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0%。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23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目前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在资金缴纳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共计放弃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0728号,公司已收到本次激励计划的12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589.2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0,548,520元。
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授予129名激励对象的1,58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股本结构变动最终情况以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后续,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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