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3版)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7、机电集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机电集团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XYZH/2022CQAA10436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机电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大信渝审字[2023]第00371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机电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大信渝审字[2024]第00403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机电集团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8、川仪微电路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川仪微电路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重康会表审报字(2022)第65-1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就川仪微电路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众环渝审字(2023)00175号”和“众环渝审字(2024)00051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川仪微电路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9、重庆家具
最近三年重庆家具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重庆家具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10、重庆联交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重庆联交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460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重庆联交所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16625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重庆联交所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2168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重庆联交所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重要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除重庆家具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与企业财务报表相关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重庆家具的财务报表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
有关财务报告详细资料请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五十条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均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均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均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单及其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1、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十二节 相关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全智
2025年3月21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 军
2025年3月21日
三、一致行动人之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四、一致行动人之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范文垚
2025年3月21日
五、一致行动人之三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六、一致行动人之四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2025年3月21日
七、一致行动人之五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靖
2025年3月21日
八、一致行动人之六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渝立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伟
2025年3月21日
九、一致行动人之七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2025年3月21日
十、一致行动人之八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光剑
2025年3月21日
十一、一致行动人之九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家具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晓东
2025年3月21日
十二、一致行动人之十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国标
2025年3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全智
2025年3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军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一: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二: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范文垚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三: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四: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五: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靖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六:重庆渝立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伟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七: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八: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光剑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九:重庆家具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晓东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十: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国标
2025年3月21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全智
2025年3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 军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一: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二: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范文垚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三: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善斌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四: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五: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靖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六:重庆渝立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伟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七: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八: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光剑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九:重庆家具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晓东
2025年3月21日
一致行动人之十: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国标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0
可转债代码:113056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本行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近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本行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为增强国有企业服务与保障国家战略能力,提质提速水务水利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合计取得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100%的股权,从而间接取得本行8.50%的股份。同时,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水务环境80%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资本控股股东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该划转事项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参见本行于2023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上述划转事项完成后,渝富资本与水投集团将同受渝富控股控制,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构成将发生变动,水投集团将成为渝富资本的一致行动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渝富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行股份526,396,189股,持股比例为15.15%。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列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为增强国有企业服务与保障国家战略能力,提质提速水务水利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务环境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合计取得水投集团100%的股权,从而间接取得本行8.50%的股份。上述事项完成后,水投集团将成为渝富资本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渝富资本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1、本行于2023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水务环境80%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该划转事项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本行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渝富控股全资子公司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重庆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变更股份事项尚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 重庆新工联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被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持有本行股份尚未进行转让。
4、本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占比,以当时已披露的本行最新总股份数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全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59256562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名称: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606,457.1484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63597063W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本行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有权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并完成过户登记,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本行日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本行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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