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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高级副总裁熊剑峰、高级副总裁冯波、财务总监莫绣春、董事会秘书周哲斯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基于对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10,204,924股公司股份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及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佳都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204,92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0,204,92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王文捷

  3、联系电话:020-8555026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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