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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上接D45版)

  (上接D45版)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技、软件科技、通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批发、零售;通信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通讯设备、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停车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 上海方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宝山区环镇南路858弄9号楼10层07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育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2)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385号1层、11-15层

  法定代表人:于清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12,065.6191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消毒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及针织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玩具、食用农产品、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3)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89号底层A座

  法定代表人:戚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6,655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玻璃仪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居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4) 四川狮龙云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沱牌镇柳树上街19号1幢1层、2幢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茶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5)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华路1465号6楼

  法定代表人:李舜

  注册资本:26,216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6)上海黄金珠宝藏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235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王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为本交易中心内工艺美术品、黄金制品、白银制品、民间古玩藏品(不含国家禁止的文物)、日用小商品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及与其上述经营范围相关的自营业务;从事收藏品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7)上海景鸿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89号底层前间,室内阁

  法定代表人:何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打字复印;日用电器修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旧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1)医药的购销业务

  由于公司控股、参股的医药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共享总代理、总经销品种,因而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医药购销业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购销业务发生时,订立购销协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存贷款业务

  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复星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复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公司于复星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各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平均利率;同时,不低于复星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复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投资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复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届时颁布的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品种、同期、同档次贷款之利率。其中,房地产类贷款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市场利率。

  公司为联合营合作项目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上海豫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提供财务资助,并签订借款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联合营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对联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各自独立负责经营资产范围同等条件投入。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3)“北海道Tomamu”及“Kiroro”项目的委托管理业务支出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新雪、株式会社星野Resort Tomamu公司、Napier Tokutei Mokuteki Kaisha、GK Napier Investments、New Kiroro Resort Hotel、Godo Kaisha Kiroro Management与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控股的株式会社IDERA Capital Management(以下简称“IDERA”)就“北海道Tomamu”及“Kiroro”项目的顾问业务,签订《顾问合同》,委托IDERA对上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持相关资产进行管理以及对公司运营进行协助、监督。IDERA是日本排名前10的资产管理公司,拥有成熟的投资、投后管理团队,熟悉日本市场情况,团队成员可用中、日、英三种语言应对,IDERA在酒店投资领域拥有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团队,熟悉日本酒店投资、管理、运营等各领域,能满足公司对日本市场相关投资项目管理所需的能力,能为公司在日本投资项目的良好收益产生积极作用。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星野Resort Tomamu公司、New Kiroro Resort Hotel与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控股的CMJ Management K.K.就“北海道Tomamu”及“Kiroro”项目的顾问业务,由其对相关项目进行管理、推广和营销。CMJ Management K.K.为Club Mediterranee集团下属子公司。Club Mediterranee集团为国际知名的度假村开发商和管理方,Club Mediterranee集团以自身持有的Club Med的名称、商标以及特殊标志和设施提供独创的、全方位的度假服务,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全球影响力、营销力,通过其全球销售和旅游管理方网络及其会员制度,能够将游客引向其经营管理的旅游目的地。因此,Club Med将为公司日本星野Resort Tomamu、New Kiroro Resort Hotel的良好收益产生积极作用。

  4)房屋租赁业务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系正常的经营业务。

  公司下属上海豫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复兴东路2号商务楼部分楼层租赁给关联企业,用于关联企业的办公场所,属于公司开展业务需要,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公司下属北京御茗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由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御茗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95号局部(2号楼)、93号局部(四合院)、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甲91号局部(3号楼)房屋。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由于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向宁波江北星健兰亭护理院有限公司、武汉臻享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小小乐杰健身休闲有限公司、上海守艺人商贸有限公司及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租赁部分楼层,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因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承租部分商业用房,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另外,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会务场地、会议服务属于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5)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在持续推动新零售体系建设、会员管理及营销体系建设方面涉及到一些信息化建设项目。上海观测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云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东加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一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寰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智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星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外滩商业有限公司及上海蜂高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产业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分析、新零售等各方面系统建设和服务工作。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6)商业、咨询服务收入

  复地(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商业服务顾问,与关联方签订顾问服务协议,提供商业地产项目策划定位、规划及设计委托、工程物业支持、招商代理、活动营销、开业运营管理等服务。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系正常的经营业务,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支持服务顾问,与关联方签订服务协议,提供项目概念及方案设计、专业方案深化设计、设计管理职能等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根据方案设计和面积不同,将收取不同的费用,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系正常的经营业务,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公司对参与公司组织举办的灯会等大型活动的关联公司收取活动场地使用、策划、营销等顾问费用,或为关联公司的活动提供设计及展览服务。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系正常的经营业务,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7)康养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公司与上海星双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星双健养老”)签署相关经营管理合同。星双健养老是专业的养老机构运营方,具有丰富的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经验,为公司在上海、宁波、苏州、天津等地的持有物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前期策划定位、规划及设计咨询、销售代理服务、运营养老公寓等管理服务。星双健养老根据实际完成的委托管理服务确认收费,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8)销售代理业务

  上海策源置业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策源”)围绕房地产交易服务的不同资产类别(住宅、商办等)提供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市场调研及分析、项目整体策划方案、阶段性推广方案、销售总结及销售计划、策划执行工作、售后服务等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

  2020年公司收购策源,公司与策源产生的销售代理服务支出作为公司内部交易处理,同时策源与关联方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提供上述销售代理服务内容,根据实际完成的签约金额确认佣金,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9)物业管理业务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高地物业”)凭借其多年的优秀管理经验,为上海、武汉、珠海、重庆、宁波、天津、长沙、昆明、杭州等地的物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房地产物业公用部位的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公共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及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2022年公司收购高地物业,公司与高地物业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支出作为公司内部交易处理,同时高地与关联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提供上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根据实际完成的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确认物业管理费,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10)食饮、酒、餐饮、化妆品、珠宝、手表及其他商品的销售业务

  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在日常经营中存在正常食品、饮料、酒类、餐饮、化妆品、珠宝、手表及其他商品相关的销售业务。在每次业务发生时,公司将根据关联企业实际需求,订立购销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11)委托管理业务收入

  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复合功能地产业务的主要管理平台,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咨询协议》,公司作为受托方,为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及其所拥有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综合管理咨询服务,本次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税)。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合理,协商充分,对相关各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束和规定,2025年预估上述委托管理业务收费金额为5000万元(含税)。

  12)会务支出

  由于公司日常开展业务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接受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复星旅游文化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会务服务,相关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各类大、中型会议或团队活动提供策划、执行、会务旅游、拓展活动等综合性服务,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13)工程建设相关支出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杭州越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为公司在西安、南京、长沙等地持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复其中任何的缺陷以及完成档案及验收等服务,工程合同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合理,协商充分,对相关各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束和规定,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上海复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接受其提供的工程委托监理、工程建设阶段的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订立合同,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上海星振家居有限公司签订安装工程合同,向其采购酒店活动家具及安装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订立合同,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宁波欣玥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公司在武汉、山东持有的物业项目提供工程的施工、改造、安装并修复其中任何的缺陷以及完成档案及验收等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订立合同,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14)保险费支出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为员工购买员工综合福利保险及医疗保险等相关产品,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15)咨询服务支出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上海客美德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签署相关经营管理咨询合同,为公司自持物业运营的Club Med地中海俱乐部度假村提供包括酒店管理、酒店预订、旅游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在内的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业务需要,与复星旅游文化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订场地及物品使用协议,用于举办活动及营销宣传推广,以及就文旅相关项目提供运营、咨询、管理等服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接受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推广、体验、市场调研等咨询服务。

  公司与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接受其提供的人力咨询、市场调研、运营推广等服务。

  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委托其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管理协议,接受其及其管理团队提供的从事投资目的开发、调查、评估和实施等服务。

  上述咨询服务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按相应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符合公允市场定价。

  16)采购支出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上海恒保钟表有限公司采购手表零部件,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公司采购或销售同类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订珠宝货品采购合同,在每次业务发生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公司向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酒类商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豫园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黄金珠宝藏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订黄金货品采购合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此外,由于公司日常开展业务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办公用品、文创礼品、餐饮食品等商品,采购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17)平台服务收入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联合营公司提供平台服务,相关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与品牌端的对接、营销活动、客服服务、物流服务、员工福利、生态内集采等各项与平台相关的会员及商城运营服务,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系正常的经营业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立合同,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故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债券代码:24252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文一主持,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时有违反《公司章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的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国家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地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五、《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对其无异议。认为:公司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保护环境、关爱自然、创建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值得肯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六、《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编号:2025-037)

  七、《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徐隽先生、俞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31

  债券代码:24252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

  ● 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89,840,640.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4年度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母报表中实现净利润1,221,138,018.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588,109,824.84元,再扣除已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738,569,848.5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89,840,640.8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现公司拟向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债券代码:24252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徐隽先生的辞职报告。鉴于个人发展原因,徐隽先生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由于徐隽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新监事就任前,徐隽先生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徐隽先生与公司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公司对徐隽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蔡玉敏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附: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玉敏,女,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于2005年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19年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自2005年8月至2008年6月,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服务组高级审计师。自2008年6月至2011年8月,担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人员与组织价值管理高级咨询顾问。自2011年8月至2014年3月,于普华永道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担任人才与变革咨询经理。自2014年3月至2019年6月,担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业赋能中心总经理、母婴与家庭产业集团副总裁兼CHO。自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加入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CHO,在此期间内,自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担任宝宝树集团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3月至2023年1月担任宝宝树集团CHO。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期间,担任复星集团大健康产业运营委员会联席CHO、健康产业委员会联席CHO、生态CHO赋能发展中心复星助理首席人力资源官/复星星服副总经理等职务。自2024年2月起,担任大豫园商业发展集团副CHO。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债券代码:24252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商业”、“复地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88,566,9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66%。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复星商业及复地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70,282,327股。

  ●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09,720,6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88%。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1,094,840,286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5.43%。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1. 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2.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复星高科技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企业持有公司59.78%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88%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32,254,397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26.24%,占公司总股本的16.24%,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61,700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48,270,286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39.35%,占公司总股本的24.35%,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317,479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2、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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